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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答复 | ||||||||||||
| 2024-09-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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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创成、雷全军、王海洲、李毅、苏永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天水市东北城乡供水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涉及我局职责职能的建议,答复如下: 该工程位于张家川秦岭细鳞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参与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组织专家审查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根据审查结论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根据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采取有关保护措施。”必须做“该工程对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为了不影响该工程进度,我局已和县区管理机构对接,要求工程建设方按照有关程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做“天水市东北城乡供水工程项目对张家川秦岭细鳞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报告完成后,我局将积极对接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进行初评,初评后将上报农业农村部进行终审批复,使该项目能够早日立项批复,彻底解决天水东北部县城供水平衡和供水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护监力度,强化部门合作,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非法捕捞、出售、购买行为,形成多部门、多环节监管的有效机制,引导公众自觉抵制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关注保护、参与保护、投入保护的良好氛围。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畜牧兽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继续关注秦岭细鳞鲑保护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214829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 2024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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