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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6号建议的答复 | ||||||||||||
| 2024-09-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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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秀珍、周海英、雒晓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猪有效管理防止野猪致害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涉及我局职责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疫情周报告及规模养殖场的驻守排查、督促检查等制度,健全完善“一对一”监管措施,加强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场等区域排查力度,提高肉品交易市场、冷库等重点场所检查频次,强化养殖场、屠宰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点监测。严格落实生猪及其产品调运政策,进一步加强市际防堵,加大对违法调运人员、车辆的处罚力度。特别是麦积区百花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对运载货物车辆的查验力度有增无减,严防伪装、无检疫证、检疫证与产品不相符等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车辆进入或途经我市,确保所有货运车辆无一漏检。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和非洲猪瘟防控八条禁令,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了养殖、屠宰、加工经营、运输等环节全链条风险管控,健全完善了餐厨剩余物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养殖场、生猪屠宰场、肉品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定期消毒和门禁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猪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多年来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有效保障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联防联控措施,全力做好非洲猪瘟疫情排查,扎实推无进非洲猪瘟小区创建,全力保障全市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畜牧兽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继续关注全市畜牧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214829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 2024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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