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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 | ||||||||||||
| 2019-12-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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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预下达2020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63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0-2022年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9〕65号)要求,为细化安排资金,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经研究,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计划下达你们(见附表1-3),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 2020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化利用和渔业增殖放流。 (一)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化利用。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农用优先、多元利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完善利用制度、出台扶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为推进手段,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资金主要用于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利用,鼓励开展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等。 (二)支持渔业增殖放流。2020年计划在兰州、天水、酒泉、张掖、定西、陇南、平凉、庆阳、临夏、甘南等12个市州境内的黄河、长江、内陆河水系放流草鱼、鲢鱼、鳙鱼、重口裂腹鱼等各类淡水经济鱼种1234万尾以上,放流大鲵、秦岭细鳞鲑、厚唇重唇鱼、极边扁咽齿鱼、祁连山裸鲤等珍稀濒危物种88.5万尾以上。 二、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各地在接到资金分配计划后,抓紧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待2020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三、严格项目资金监管 请各地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印发的《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2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执行,试点范围严格限制在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禁止超项目范围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附件请在甘肃农业信息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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