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职能配置和机构 | ||||||||||||
| 2025-01-0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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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畜牧兽医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第三条 市畜牧兽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畜牧兽医和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畜牧兽医和渔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和省上有关畜牧兽医和渔业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畜牧产业、兽医事业、渔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有关畜牧兽医和渔业方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畜牧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畜牧渔业标准化建设。 (三)承担全市畜牧渔业统计工作,组织全市畜禽养殖、渔业生产、屠宰、饲料饲草生产等情况调度,开展畜牧渔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发布畜(水)产品及畜牧渔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指导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四) 负责种畜禽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畜禽良种推广利用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 (五)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 (六)监督管理兽医医政,负责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监管工作,负责对动物疫情的监控和组织扑灭工作。 (八)组织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水生动物病害防控。开展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监督实施畜牧兽医和渔业方面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畜牧渔业标准化工作。 (十一)负责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畜牧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全市畜牧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畜牧业保险和投融资体系建设。 (十四)组织开展畜牧兽医和渔业行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畜牧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畜牧渔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市畜牧兽医渔业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深化畜牧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畜牧渔业绿色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增强畜牧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2.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行业行政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动物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动物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动物产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3、与市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环境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畜牧兽医局负责保护区内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保护区内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第四条 市畜牧兽医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畜牧兽医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产业发展科、防疫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务服务管理科)、计划财务科。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第五条 市畜牧兽医局机关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总畜牧兽医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第六条 市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天水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天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水市渔业工作站、天水市动物卫生技术工作站。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D座15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公室电话:0938-821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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