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第七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和依法服务能力有了新的提升。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化认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委党组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阶段性飞跃的强大武器,是推进党和政府规范运行、高效运行的根本遵循,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高度统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作为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头等大事,与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整体布局相融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中心组集体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党小组理论学习的必训内容,纳入行业教育培训体系,融入普法执法活动,广泛采取集中宣讲、专题讲座、研讨交流、主题实践等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与年度重点工作有机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靠实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组织计划。在充分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工作部署,逐年制订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将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融入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各个方面,在相关年度计划、专项计划和日常业务工作中分解细化法治建设任务,在全系统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使业务工作成为最主要、最生动的法治建设载体,使法治成为全系统的普遍共识和基本准则。
(三)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每年制定班子成员学法计划,采取党组会议会前学法、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论述,深化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增强班子成员对党和国家法治建设方针政策的理解把握。结合工作实际,系统研学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法制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积极参加省、市法治讲座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班子成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抓实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区分行政人员、执法人员、其他人员三个层次,分别结合岗位实际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集体学法、法制讲座、在线培训等制度规定,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截至目前,100%的执法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培训考试,100%的达到持证上岗要求,行政人员和其它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四)严格制度规定,依法规范决策。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审批审核、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和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今年未发布规范性文件,向市司法局报备重大行政执法案件47起。聘请法律顾问1名,全程参与委机关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大复杂案件、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办理,为防范决策的法律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指定1名委领导专管“放管服”改革,与市政府办、市政务大厅建立实时对接,确保各项工作迅即推进。围绕“4级46同”要求,建立刚性工作约束,扎实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81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新版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运行,办事指南同步编制并上网公示,线上线下审批同步展开。严格执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全部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杜绝了“体外循环”和“线下循环”。持续抓好证明事项清理和办理时限压缩,上半年,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5项,相关工作规程、办事指南、示例文本均线上线下同步公示,累计压缩办理时限131个工作日,将3个事项调整为即办事项。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优化和服务提速举措,积极推行容缺后补、延时、预约等便利化服务措施,政务服务工作在便企利民上有了新进展。
(六)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细化落实措施,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市编办、市司法局相关通知要求,采取动态完善方式,对本级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信息、行政审批结果信息、公共服务事项信息等及时上网公示。截至目前,公示权力事项350项、责任事项2512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81项,公示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1024户、执法检查人员82名,公示2022年双随机抽查计划9条、检查结果信息18条。督导市管医疗机构利用门户网站、电子屏幕、公示展板等推行院务公开,提高医疗服务信息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强化疫情防控卫生健康信息推送,采取网站公示、手机App推送、电视台播发等形式,及时公布医疗救治机构、核酸采样机构(点)、疫苗接种机构信息和科学防疫常识,助力全民抗疫。累计发布疫情防控信息581条、卫生健康信息786条。二是切实加强综合监管。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关口前移,坚持问题导向,以凸现日常监管督导效应、促进行业自管自治为重点,将执法检查与指导帮扶融为一体,开展了全市院感防控专项督查、个体诊所专项整治、民营医院专项巡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体检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员1.3万余人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0176户次、疾控机构22户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451户次、集中核酸采样点1807户次、学校及托幼机构287户次、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572户次、公共场所单位1951户次,累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37份,督促整改问题215条,立案查处150起,罚没金额257.644万元,达到了整治突出问题、规范行业行为、推动依法治理的预期目标。三是加大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在委机关内部,由办公室牵头,法制监督科、党建办、聘请法律顾问参加,对机关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自纠自查,及时约束规范各科室工作。针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任务重、涉及面广的实际,采取综合监督执法局自查、委法制监督科审查的方式,实时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信息公示、执法案卷制作等工作进行检查督查,督导落实《甘肃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甘肃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不断提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水平。四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矛盾化解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关科室相配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共受理“12345”信访投诉和工作建议315条,办结301条,14条正在办理;受理综合监督投诉举报30起,办结26起,4起正在办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深化对《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我委有行政诉讼2件、行政复议6件,行政诉讼全部胜诉,行政复议决定全部履行完毕,并针对被复议行政行为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举一反三的整改。
(七)规范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行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了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督导。一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报备工作。持续加大法制审核力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科室,制定了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成立了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小组,制定了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今年产生的72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我委法制审核和集体上会研究讨论。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文字记录方面,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以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文书形式记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执法文书做到规范化。执法案卷完成后由专人负责归档管理。音像记录方面,通过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对日常检查、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在每次执法工作结束后,由执法科室指定专人及时将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进行备份,确保资料安全,并定期进行核查。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四是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全部行政处罚中,严格按照《甘肃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甘肃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规定,做到了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切实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适用落实到具体执法过程中。
(八)多措并举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认真贯彻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检查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全力服务和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大局。一是全面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模式,减少执法检查随意性。在实施行政处罚中,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准确裁量违法程度,为落实“两轻一免”清单提供基础。二是实施以帮教为主的多样化执法。对于符合《甘肃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两轻一免”清单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在全面权衡公共利益、个人利益、行政目的、违法事实及危害、主观故意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积极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执法指导、提出监督意见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主动查找问题,给予一定的自我纠错空间,使其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增强依法经营自觉,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与教育的作用。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建立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沟通机制和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机制。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积极实践说理式执法,着力围绕调查、审批、告知、决定、陈述和申辩、听证、执行等执法环节,讲清事理、法理和情理,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和避免执法矛盾,群众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满意度配合度不断提高。
(九)“八五”普法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制定下发了全市卫健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将普法融入法治建设整体之中,每年制定下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与年度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评。坚持以学促用、以用促建原则,狠抓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全面落实了党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在线培训等制度规定,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每月围绕1至2部法律法规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广大干部职工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将学法用法纳入在职教育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必修内容,建立计划、实施、考核、登记统计制度,通过集中培训、分专业学习、举办讲座等形式,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水平。突出卫生健康特色抓好社会层面的普法宣传。充分把握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需求日益强烈的实际,利用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在人群密集区域开展以卫生健康、传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等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设立政策法规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进行现场宣讲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和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截至目前,累计组织或参加宣传活动4余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册300余册,提供咨询服务200余人。抓好“法律八进”工作落实。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饮用水安全、医疗服务质量、血液安全、疫苗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等热点问题,以实施乡村振兴、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为载体,深入企业、学校、单位、街道、乡镇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普及活动,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能力。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在全市各层级、各行业、各领域密集开展了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管理、公共场所卫生、消毒产品安全等大频次、高强度的普法执法活动,极大提高了全社会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执行力。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卫生健康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使执法过程成为最生动的普法实践。五是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充分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就卫生健康知识和法律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存在一定障碍。互联网+监管平台、信用中国(甘肃天水)执法公示平台、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与国家卫生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不对等,不能够直接对接,部分时段存在数据更新滞后,不能实现监管信息的快速交汇和有效应用。
(二)卫生健康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由于秦州、麦积两区没有专设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市级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履行本级职责外,还需承担两区的卫生健康执法任务,执法人员偏少与执法任务较重的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对两区乡镇以下单位的监督上,因没有监督专用车,平台车辆无法及时保障到位,存在日常监督相对薄弱,部分违法产品控制、证据保全不够及时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新变化,迫切要求法治建设工作转变认识、与时俱进。针对卫生健康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我委将认真研究,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逐项落实。委机关、有关单位进一步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举一反三,明确职责,把握标准,细化措施。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