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继续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摆在各项工作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一是靠实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适时予以调整补充。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总体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有目标,年底有总结、有考核,确保了工作的全面有序开展。二是大力强化法治思维。制定委班子成员学法计划,采取委党组会议会前学法、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系统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论述,深化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加强党组成员对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的理解把握。结合工作实际,系统研学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法制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积极参加省、市法治讲座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班子成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着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委机关为法制监督科增配人员1名,指导综合监督执法局将18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调整为科室负责人,进一步优化了卫生健康法治队伍结构,为保障各项工作开展打牢了队伍基础。坚持自学自训与请进来教、送出去学相结合,持续深化执法能力培训,先后举办多次监督员培训、案例评析、知识竞赛等活动,100%的执法人员全部参加了法律知识培训考试,100%的达到持证上岗要求。四是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审批审核、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和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截至目前,今年未发布规范性文件,向市司法局报备重大行政执法案件106起。聘请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依法监督、行政应诉案件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为防范决策的法律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严密组织,高质量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细化强化落实措施,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指定1名委领导专管“放管服”改革,与市政府办、市政务大厅建立实时对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迅即推进。围绕“4级46同”要求,建立刚性工作约束,扎实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对凡属于本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第一时间完成事项认领和清单编制,同步展开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截至目前,认领政务服务事项81项,100%的事项都配套有详细的办事指南,事项管理系统录入完整、运行良好。加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窗口建设,严格执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个综合窗口、一支受理团队、一张统一表单”办理,做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杜绝了“体外循环”和“线下循环”。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积极配合政务大厅和政府信息化部门,将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网上加载公开,全面实行网上受理,最终将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持续抓好证明事项清理和办理时限压缩,对各类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取消证明材料12项,办理时限累计压缩495个工作日。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服务优化和服务提速举措,全面推广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后补、提前介入以及绿色通道、延时、预约等便利化服务措施。卫生健康窗口推出快递服务,对办件办理完毕后需要快递的,窗口工作人员将主动帮助进行寄送。我委窗口业务办理情况始终名列政务大厅前三名,窗口多次被评为“红旗窗口”。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市编办、市司法局相关通知要求,采取逐年递进的方式,对本级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信息、行政审批结果信息、公共服务事项信息等及时上网公示。截至目前,公示权力事项350项、责任事项2512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81项,行政审批信息3325个。利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公示监管对象660户、执法检查人员85名,公示2021年双随机抽查8批次110户。利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091条、行政处罚信息1102条。督导市管医疗机构利用门户网站、电子屏幕、公示展板等推行院务公开,提高医疗服务信息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按时公布水质监测情况。强化疫情防控卫生健康信息推送,采取网站公示、手机App推送、电视台播发等形式,及时公布医疗救治机构、核酸采样机构(点)、疫苗接种机构信息和科学防疫常识,助力全民抗疫。三是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关口前移,坚持问题导向,以凸现日常监管督导效应、促进行业自管自治为重点,将执法检查与指导帮扶融为一体,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16轮次,检查医疗机构1586户次、公共场所1685户次、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68户次、学校144户次、托幼机构136户次,对各场所法定工作开展情况、疫情防控组织管理、紧急情况处置等进行逐项检查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80余份,立案查处125户。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升依法执业水平、强化医疗乱象整治为重点,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不合理医疗检查、医疗乱象整治、传染病防治、不合格消毒产品“回头看”、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5项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监督人员2300余人次,监督检查1300余户次,立案查处214户次,依法取缔非法行医场馆182户,达到了整治突出问题、规范行业行为、推动依法治理的预期目标,我市医疗市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四是加大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在委机关内部,由办公室牵头,法制监督科、党建办、聘请法律顾问参加,对机关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自纠自查,及时约束规范各科室工作。针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任务重、涉及面广的实际,采取综合监督执法局自查、委法制监督科审查的方式,实时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信息公示、执法案卷制作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导落实《甘肃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甘肃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不断提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水平。结合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对县区卫健局及其执法机构依法履职、监管对象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层级监督,全年完成3次层级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适时组织回头看的方式予以纠正,不断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五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我委高度重视矛盾化解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关科室相配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截止11月底,共受理“12345”信访投诉和工作建议67条,全部办结完毕;受理“12320”医疗服务投诉245起,办结243起,2起正在办理;受理综合监督投诉举报29起,办结28起,1起正在办理。每起信访投诉都有专门科室专定人员进行限时办理,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与指派单位、投诉人形成闭环链路,保证每起信访投诉都得到合法合理的处置,将矛盾纠纷化解彻底。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与互动,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深化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今年,我委有行政诉讼案件3件,单位负责人依法出庭参加了行政诉讼,并针对被诉行政行为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举一反三的整改,不断提高单位依法行政能力。
(三)强化管控,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作为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了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督导。一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报备工作。持续加大法制审核力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科室,制定了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成立了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小组,制定了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今年产生的150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我委法制审核和集体上会研究讨论。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文字记录方面,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以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文书形式记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执法文书做到规范化。执法案卷完成后由专人负责归档管理。音像记录方面,通过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对日常检查、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在每次执法工作结束后,由执法科室指定专人及时将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进行备份,确保资料安全,并定期进行核查。移动执法装备方面,省卫健委综合执法局先后向天水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配发了41台手持执法终端,20台执法记录仪,15台便携式打印机,使一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水平有了一定提升,便携式执法装备、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频度稳步提升,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截止11月底,我委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传行政处罚信息1102条、行政许可信息1091条。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中我委共标签各类检查主体660户,执法检查人员85名,完成“双随机”抽查8批次110户,检查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四是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全部行政处罚中,严格按照《甘肃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甘肃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规定,做到了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切实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适用落实到具体执法过程中。五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工作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参评案卷、评查方式、评查内容和标准、评查人员组成、评查时间和方法步骤、评查要求做出了相关规定,评查率达到100%。截止11月底,累计审查行政处罚文书685份次,纠正不规范文书341份次。我委连续5年被评为全市案卷评查先进单位,今年案卷评查工作受到了市司法局表扬。
(四)创新手段,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学法普法工作。坚持以学促用、以用促建原则,狠抓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学习。一是扎实抓好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针对卫生健康依法治理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需求,统筹考虑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将全系统法律知识学习分为行政人员、执法人员、医疗技术人员三个层次,分别制定学法计划,抓好党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在线培训等制度落实。党组一班人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了专题学法计划,每月围绕1至2部法律法规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年均集体学法6次以上。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将学法用法纳入在职教育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必修内容,建立计划、实施、考核、登记统计制度,通过集中培训、分专业学习、举办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水平。二是突出卫生健康特色抓好社会层面的普法宣传。充分把握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需求日益强烈的实际,利用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在人群密集区域开展以卫生健康、传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等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设立政策法规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进行现场宣讲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和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截至目前,累计组织或参加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宣传册700余册,提供咨询服务300余人。三是抓好“法律八进”工作落实。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饮用水安全、医疗服务质量、血液安全、疫苗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等热点问题,我委以实施乡村振兴、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行动,对40余家企业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开展专题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健康防护职责,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健康权益。在春秋两季,深入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育学生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结合打击“两非”、个体诊所整治、医疗乱象整治等专项活动,深入单位、街道、乡镇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普及活动,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能力。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在全市各层级、各行业、各领域密集开展了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管理、公共场所卫生、消毒产品安全等大频次、高强度的普法执法活动,极大提高了全社会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执行力。四是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卫生健康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使执法过程成为最生动的普法实践。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00余人次,检查公共场所1900余户次、医疗卫生机构3300余户次、学校420家次、供水单位170户次,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601起,有效拓展了普法教育广度和深度,强化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意识。五是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充分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就卫生健康知识和法律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共发布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解读信息2100余条、卫生监督简报信息52期。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现行法律法规与部分“放管服”要求相抵触。在精简审批要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上,存在文件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情况,有些问题法律法规没有授权,很难展开工作。在法律法规未修订的情况下,要做到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困难。
(二)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存在一定障碍,影响“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信用中国(甘肃天水)执法公示平台、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与国家卫生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不对等,不能够直接对接,部分时段存在数据更新滞后,不能实现监管信息的快速交汇和有效应用。
(三)卫生健康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由于秦州、麦积两区没有专设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市级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履行本级职责外,还需承担两区的卫生健康执法任务,执法人员偏少与执法任务较重的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对两区乡镇以下单位的监督上,因没有监督专用车,平台车辆无法及时保障到位,存在日常监督相对薄弱,部分违法产品控制、证据保全不够及时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新变化,迫切要求法治建设工作转变认识、与时俱进。针对卫生健康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我委将认真研究,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逐项落实。委机关、有关单位进一步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举一反三,明确职责,把握标准,细化措施。并把开展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紧盯问题短板,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提高落实工作质量。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