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峰 党组成员、副主任,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副书记(兼)
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保政策和药物政策实施、科技教育、医疗卫生行业学(协)会管理、统战、工会等工作。分管人事科、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科、科技教育科、党建科(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联系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甘谷县卫生健康局、武山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