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预算决算
天水市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引进外资、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国家的投资导向、产业政策和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思路、规划、计划和配套措施,推进招商引资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制度建设。
2.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工作。对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下达、督促落实,对目标责任进行年终考核,提出奖罚建议;指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统计、分析和成果发布。
3.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和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征集、筛选、审核、汇编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册,牵头编写全市投资环境的宣传说明和招商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资料;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
4.负责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负责对投资者的推介、接待、洽谈、签约及项目落地、实施、建设的协调服务。
5.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承办重大节会招商推介和项目签约活动,负责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洽谈、组织项目签约和成果统计、汇总上报,负责承办市政府决定的外出招商代表团的组团、联络和项目洽谈工作。
6.负责研究提出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及配套办法;负责对招商引资项目享受优惠政策、对中介组织和个人的奖励提出意见;协调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兑现落实;积极争取招商引资项目扶持资金。
7.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落实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履约落地和实施建设工作,提高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对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率。
8.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汇编、发布,做好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建设,开展网上项目推介和招商。
9.负责全市引进外资工作;做好吸引外商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组织对外商投资项目洽谈、签约;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
10.负责指导、协调、服务驻市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11.负责指导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本市企业驻外机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协调和联系外市企业驻天水办事机构。
12.负责协调全市投资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投资者及企业的投诉和举报,维护投资者权益。
13.负责指导和管理天水市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招商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正县级单位,事业编制27名。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招商部、开发部、信息部、投资促进部和引进外资部。目前我单位在职职工25名,离退休人员6名。
二、天水市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389.7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37.44万元,下降8.77%。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89.7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37.44万元,下降8.77%,主要原因是费用开支厉行节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也随之减少。
2.上年结转和结余1.8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减少5.87万元,下降76.13%,主要原因是其他应收款跨年报账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招商局支出为389.6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减少43.34万元,下降10.01%。其中:
基本支出389.69万元,占100%,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43.34万元,下降10.01%,主要原因是费用开支厉行节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也随之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招商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44万元,下降8.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9.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44万元,下降8.77%;原因是:费用开支厉行节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也随之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招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9.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34万元,下降10.01%;完成年初预算114.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奖金、取暖费增加及一些没有纳入年初预算,但每年用于招商引资的追加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72万元,占93.59%,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招商引资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38.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奖金、取暖费增加及一些没有纳入年初预算,但每年用于招商引资的追加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6万元,占6.3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和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60.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4月起退休人员退休费从财政转入养老保险中心发放,预算是2017年所做,所以预算数大于决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0.3万元,占0.08%,主要用于党建标准化建设,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是因工作需要临时追加安排的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招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6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71.61万元,较上年减少12.8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退休费从财政转到养老保险中心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18.08万元,较上年减少30.4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厉行节约,2018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减少。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决算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对“三公经费”的开支要求比较严格,不在列支范围内的一律不予支出,厉行节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42万元,下降12.68%;减少的主要原因:对“三公经费”的开支要求比较严格,厉行节约,不在列支范围内的一律不予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1.54万元。较上年增加1.54万元,上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变动原因为: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2018年4月下旬,由省政府主要领导率甘肃省粤港招商代表团赴广东、香港开展招商考察活动。根据通知要求,天水市政府组成分团,即天水市政府赴粤港招商代表团,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于4月22日随省政府考察团一起赴粤港开展招商考察活动,我局有4人为考察团成员,在香港考察3天,费用共计1.5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因公车改革,我局两辆公务用车都先后于2017年上缴。所以2018年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8.24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3.96%,变动原因为:公务接待是我局职能所决定的,2018年我局坚持节约从简接待原则,公务接待较去年有所下将。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96批次,接待人次928人,较上年减少5.88%,减少0.34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18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9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08万元,比2017年减少30.45万元,降低20.5%。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厉行节约,2018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水市招商局固定资产总额为43.27万元。本部门没有车辆,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1个项目,即“天水市招商引资以奖代补专项经费”项目,该项目预算数为2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181.5万元,实际支出181.5万元,完成预算的90.75%。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们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全面完成预期目标,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厉行节约,项目组织实施及管理均照章有序进行,全部按期完成。
(二)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招商、招大商”精神,充分调动各县区、部门、单位、个人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上质量、上规模、上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天政发〔2013〕40号)精神,每年预算安排全市招商引资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及招商服务奖励,每年奖励一次。
(2)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预算资金200万元,其中:全市招商引资奖励资金14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6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全部完成支出,具体为:一是对综合考核前三名的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各奖励6万元计18万元;三名以后的县区、开发区各奖励4万元计20万元。二是对2017年建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10个重点产业项目所在县区和开发区分别给予奖励。其中:秦州区2项,即文景园商业步行街项目到位固定资产投资2.1亿元,奖励8万元;金龙山文化旅游园建设项目到位固定资产投资0.82亿元,奖励2万元。麦积区2项,即天庆国际城市综合体项目商贸部分到位固定资产投资2.76亿元,奖励8万元;盛泰商城项目到位固定资产投资2.4亿元,奖励8万元。秦安县1项,即瑞康医院建设项目到位固定资产投资0.5亿元,奖励2万元。甘谷县1项,即恒远鞋业胶鞋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到位固定资产投资0.5亿元,奖励2万元。武山县1项,即洛门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工程项目到位固定资产投资2.93亿元,奖励8万元。清水县1项,即水畔华城商业步行街建设项目到位固定资产投资1.52亿元,奖励4万元。张家川县1项,即民族商会大厦建设项目,到位固定资产投资0.58亿元,奖励2万元。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1项,即天森药业股权交易项目到位固定资产投资1.53亿元,奖励4万元。三是对市直部门、单位中完成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前两名的市交通局、市工信委各奖励5万元计10万元;对有项目签约和到位资金的市招商局等4个单位各奖励3万元计12万元;对承担招商引资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发改委等2个单位各奖励3万元计6万元;对招商引资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商务局等13个单位各奖励2万元计26万元。以上三项奖励资金共计140万元。同时,为了支持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市财政每年单列招商引资专项经费60万元,并从2018年起,将该专项经费并入招商引资以奖代补项目经费中,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我局本着厉行节约、高效运转的原则,去年此项经费共支出41.5万元,为财政节约经费18.5万元。该项目共完成支出18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0.75%,达到了预期目标。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天水市招商引资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予以支付。使用时,依据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先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组对完成市政府下达当年招商引资任务的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市政府驻外机构核实汇总后,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再由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表彰奖励决定将奖励资金直接划拨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所以市招商局对用于招商引资奖励的140万元资金不进行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对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的60万元专项经费市招商局边申请边使用,进行财务处理、会计核算及年终决算。
(4)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总目标:计划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36.3亿元。在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机制激励下,全市上下坚持主动作为、务实创新、精准招商、稳中求进的总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观念,着力凝聚工作合力,积极搭建招商平台,不断优化投资环境,项目招引和落地建成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不断加大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在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机制激励下,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重大贡献。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前期准备:依据考核奖励办法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市招商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招商局、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组织实施:对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及项目的考核,先由各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单位、团体、社会组织、企业对招商引资项目及资金到位情况在自查的基础上申报,市考核组进行核实。对申报的一般项目进行抽查核实,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逐项核实,汇总确认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到位引资额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提出表彰奖励建议,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表彰奖励。
对招商引资服务工作的考核,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考核组对投资者和企业的投诉情况进行核查,邀请投资者和招商投资企业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服务工作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布,综合评定名次及奖励建议,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表彰奖励。
分析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由评价组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年度绩效指标、实施成效进行量化评估,并作出报告。
(3)绩效评价框架
绩效评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有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有数量指标、实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绩效标准:年度总目标完成情况、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评价方法:绩效评价工作由评价组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年度绩效指标、实施成效进行量化评估,并作出报告。
3、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绩效分析
项目经济性分析:该项目预算资金2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81.5万元,为财政节约资金18.5万元。
项目效率性分析;该项目按期实施,到2018年底全部保质保量完成。
项目效益性分析: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7年,全市共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06项,总投资571.42亿元,当年实施198项,到位资金228.7亿元;实施续建项目156项,到位资金188.45亿元。全市新建续建项目到位资金达到417.15亿元。在全省综合考核中,位居第二名,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达到了预期目标。
(2)评价结论
评分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81.5万元,完成预算的90.75%。
主要结论:市招商局对“天水市招商引资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制度、严格目标审核、组织中期监控、完善指标体系等工作措施,保证了评价工作质量。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措施得力,绩效明显,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规,完成了年度的预期绩效目标,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4、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该项目已连续实施了8年,对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招商引资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大项目的不断增多,以奖代补资金显得偏少,对县区单位的奖励标准偏低,对重点项目的奖励面偏小,以奖代补资金的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建议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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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舒健 |
联系电话 |
8229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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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邮 编 |
7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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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18年 1 月起至 2018 年 12 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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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 金(万元) |
20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81.5 |
实际支出 (万元) |
181.5 |
结余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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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中央财政 |
其中: 中央财政 |
其中: 中央财政 |
其中: 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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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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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200 |
市财政 |
181.5 |
市财政 |
181.5 |
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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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财政 |
县市区财政 |
县市区财政 |
县市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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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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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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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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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开发区、单位奖励 |
92 |
由市财政统一划拨各县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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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励 |
48 |
由市财政统一划拨各县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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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 |
41.5 |
由市财政划拨市招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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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181.5 |
由市财政统一划拨各县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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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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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规,完成了年度的预期绩效目标,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为全市经济社会高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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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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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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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计划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36.3亿元。 目标2:在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机制激励下,全市上下坚持主动作为、务实创新、精准招商、稳中求进的总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观念,着力凝聚工作合力,积极搭建招商平台,不断优化投资环境,项目招引和落地建成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目标1: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17.15亿元。 目标2:对综合考核前三名的县区各奖励6万元计18万元,三名以后的县区、开发区各奖励4万元计20万元;市直部门、单位中完成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前两名的各奖励5万元计10万元,对有项目签约及到位资金的单位各奖励3万元计12万元;对承担招商引资服务工作的市发改委等单位各奖励3万元计6万元;对招商引资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商务局等单位各奖励2万元计26万元,以上5项共计奖励资金92万元。对建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的10个重点产业项目所在县区、开发区共奖励48万元。全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共1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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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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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 指标 |
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
|
417.15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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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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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指标 |
一年 |
当年完成 |
当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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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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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继续加大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 |
持续提高 |
持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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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效益 指标 |
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逐年递增 |
逐年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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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效益 指标 |
引进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要求。 |
符合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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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引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天水经济发展需求,对全市重点产业具有延链和补链作用。 |
持续发展 |
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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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投资客商满意度 |
9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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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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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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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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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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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兆贤 |
副局长 |
天水市招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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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芳 |
引进外资部主任 |
天水市招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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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潇 |
开发部主任 |
天水市招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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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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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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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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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主管科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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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天水市招商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