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菊香、贠元芳、冯爱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发展县域跨境电商产业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建设县域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议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是指聚集一定数量(2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特色明显、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为主导、具有明确的经营管理机构,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区域。其表现形式可以为园区、商务楼宇或产业集聚区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采取主体申报、县区商务局推荐、市商务局审核认定的程序。为规范和引导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的建设、认定、管理,2021年,天水市商务局印发了《天水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天商发〔2021〕122号),现随文转发给您(附件),请参阅。目前,秦安县跨境电商产业园正在建设当中,市级商务部门暂未收到园区申报材料。
二、关于“组织开展跨境电商政策业务培训”的建议
预计9月底前市商务局将赴各县区开展外贸及跨境电商政策业务培训及外贸企业调研活动,届时将组织各县区商务局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及有意愿从事外贸及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管理人员和业务负责人举办“外贸及跨境电商业务培训班”,宣传我市跨境电商最新政策,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及从业人员提升跨境电商理念、掌握跨境电商技巧、提高跨境电商能力,培育技能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跨境电商人才队伍。目前在起草培训通知、确定培训相关事宜,待赴秦安县开展活动时,欢迎各位代表莅临指导。
三、关于“对建设海外仓给予支持”的建议
目前,天水市跨境电商综试区内企业在5个国家和地区建设海外仓10个,其中公共海外仓2个,服务9家国内企业。因近年来市级财政困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资金不足,给予资金支持较为困难。若企业有新建成且已投入使用的海外仓(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500万元以上),市商务局备案后将按程序报送省厅,视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感谢您对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市经济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水市商务局外贸科 8215367)
天水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