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回应广大消费者、商户的合理诉求,更好地契合市场消费需求,激活消费市场活力,营造良好消费氛围,经市商务局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就发票抽奖活动相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品类拓展征集时间及范围
(一)征集时间:2026年3月28日至4月1日。
(二)拓展范围:
1.电 动 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
2.家 电。未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家电品类。
3.3C数码。未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的3C数码品类。
二、活动时间延长安排
原发票抽奖活动时间延长至2026年6月1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消费行为均可参与抽奖。
三、兑奖参与标准
消费者在活动期间,购买上述指定品类及原有参与品类商品,单笔消费金额达到100元(含100元)及以上,均可参与本次发票抽奖活动。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商户自愿参与。本次发票抽奖活动实行商户自愿报名参与原则,有意向参与的商户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登记(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二)明确排除范围。凡已参与国家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相关品类商品,不得参与本次发票抽奖活动,避免政策叠加享受。
(三)沿用原有规定。本次活动除本公告明确调整的事项外,其余未尽事宜,均按照本次活动前期发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请广大消费者、商户自觉遵守本公告要求,积极参与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秩序和活动环境。如有疑问,可通过市商务局(电话:0938-8214288)官方渠道咨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