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积极动员和指导各市州及步行街(商圈)开展申报。经企业(单位)自愿申报、市州初审推荐、省商务厅评审研究,拟推荐酒泉市敦煌夜市商业步行街为全国示范步行街。
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22日至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商务厅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电话:0931-8622022。
甘肃省商务厅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