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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推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工作
2023-09-01    阅读:  
 索 引 号  gzw/2023-0000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国资委  公开日期  2023-09-01
 文  号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其它信息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3-09-01  生效日期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gzw/2023-0000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国资委
公开日期: 2023-09-01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体裁分类: 其它信息
公开范围: 公开
著录日期: 2023-09-01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板块的先行示范工程,旨在通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施策,更加鼓励基层创新,更强推动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更好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

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上海、深圳、沈阳作为第一批综改试验区,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改革措施,一体化推进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在完善体制、优化结构、激发活力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同时有效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实现了不同所有制经济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全国面上改革打造了样板、趟出了新路。在充分考虑区域性国资国企改革“有条件、有基础、有动力、有使命”的基础上,将浙江杭州市、湖北武汉市、陕西西安市、青岛市列为第二批综改试验区。目前,两批7个综改试验区已基本形成覆盖全国东西南北中的改革格局。

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面推动区域性综改试验区成为发挥区域优势推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探索者,探索区域特色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路径的引领者和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先行者,努力打造国资国企改革高地,更好发挥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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