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工作要点 | ||||||||||||||||||||||||||||||||||||||||||||||||||
| 2020-08-26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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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全力以赴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扫尾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全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一、扎实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1.各县区制定出台接收工作方案,详细明确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街道和社区、具体责任部门及分工安排、退休人员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档案接收、专用资产接收、管理服务人员接收、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内容和方式、与辖区企业开展结对共建的方式、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等,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制定全覆盖。(各县区政府负责,接收工作方案6月30日前完成) 2.国有企业要在准确统计退休人员各类数据信息的基础上,按照规范程序制定移交工作方案,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人员、专用资产等事项移交准备工作,详细测算统筹外费用并明确处理方式。(各国有企业负责,移交工作方案6月30日前完成) 3.县区政府与企业沟通对接达成一致后,签订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义务,分项明确退休人员管理关系交接、党员组织关系、人事档案、企业管理服务人员转移接收,专用资产无偿划转的移交方式等。(各县区政府、国有企业负责,9月30日前完成) 4.完成移交后,各县区政府、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工作总结,上报市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总结全市完成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区政府、国有企业负责,10月31日前完成) 5.制定我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细化操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企业责任、移交方式、社会保障、医疗服务、档案管理、党组织生活、街道社区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退休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常态化提供政策依据。(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档案局配合,7月底前完成) 6.督促指导县区财政部门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全年工作) 7.根据《关于支持地方做好中央企业及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1号)、《关于支持做好甘肃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财资〔2020〕21号)、《关于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天财资〔2020〕33号)精神,县区财政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向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报送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市财政局结合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展和年度预算安排情况,拨付2020年度资金至县区财政部门。(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国资委配合,全年工作) 8.根据县区政府实际接收中央和省属企业退休人员情况,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府国资委分别向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报送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国资委配合,2020年12月底) 9.指导县区、国有企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企业工委负责,全年工作) 10.指导县区、国有企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社会化管理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保障其合法权益。(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工作) 11.指导县区、国有企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交接工作。(市档案局负责,全年工作) 12.指导县区、国有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关系、管理服务人员、专用资产等移交工作。(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全年工作) 13.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和社区日常工作中,加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管理职能建设,赋予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相应职权及资源手段,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提高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各县区政府、市民政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工作) 14.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接收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当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加强与企业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成熟一户交接一户,实现接得住、接得稳、管得好,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各县区政府负责,全年工作) 15.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移交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积极主动与县区政府沟通对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障衔接,妥善处理好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等问题。企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职代会的作用,认真做好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回应解决退休人员的愿望和关切,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市政府国资委、国有企业,全年工作) 16.市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督导所属国有企业及原管理的已改制破产国有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积极与县区政府沟通对接,按要求完成基础信息采集、方案制定和退休人员管理关系、党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人员、专用资产的移交等工作。(市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国有企业及原管理的已改制破产国有企业,全年工作) 二、做好“三供一业”等办社会职能深化改革扫尾工作 17.督促接收单位在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前全面完成“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国资委、恒悦公司、移交企业,白银公司7月31日前完成,其他企业在省财政厅确定的清算时间之前完成维修改造) 18.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甘肃省原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甘财资〔2020〕1号)要求,由市财政局和市政府国资委向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清算组申报清算验收资料,配合完成清算验收工作,清算验收合格后向中央财政申请剩余补助资金。(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负责,白银公司8月底前清算,其他企业按省财政厅确定的时间清算) 19.指导完成企业教育、医疗、市政、社区等分离移交扫尾工作。(市政府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0.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加强国家和省市出台各项政策宣传贯彻和学习培训,统筹部署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完善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都能抓细抓实、圆满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年工作) 21.强化协同配合。完善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与国有企业联系对接机制,确保各工作环节、各具体事项都能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国有企业要主动与县区政府沟通,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深入排查矛盾问题,严格执行政策,逐一协调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年工作) 22.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县区工作业绩考核体系。市政府国资委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市属国有企业的考核。市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查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年工作) 23.强化稳定工作。在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要坚持把底线思维贯穿始终,统筹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综合考虑疫情不利影响,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化解矛盾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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