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省市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2021-03-31 阅读: | ||||||||||||||||||||||||||||||||||||||||||||||||||||||||||||||||||||||||||||||||||||||||||||||||||||||||||||||||||||||||||||||||||||||||||||||||||||||||||||||||||||||||||||||||||||||||||||||||||||||||||||||||||||||||||||||||||||||||||||||||||||||||||||||||||||||||||||||||||||||||||||||||||||||||||||||||||||||||||||||||||||||||||||||||||||||||||||||||||||||||||||||||||||||||||||||||||||||||||||||||||||||||||||||||||||||||||||||||||||||||||||||||||||
|
||||||||||||||||||||||||||||||||||||||||||||||||||||||||||||||||||||||||||||||||||||||||||||||||||||||||||||||||||||||||||||||||||||||||||||||||||||||||||||||||||||||||||||||||||||||||||||||||||||||||||||||||||||||||||||||||||||||||||||||||||||||||||||||||||||||||||||||||||||||||||||||||||||||||||||||||||||||||||||||||||||||||||||||||||||||||||||||||||||||||||||||||||||||||||||||||||||||||||||||||||||||||||||||||||||||||||||||||||||||||||||||||||||
|
天政办发〔202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2021年继续为民办好10件实事,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2021年继续为民办好10件实事,现将省、市为民办25项实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省、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是省、市政府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体现为人民服务宗旨、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和实事牵头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细化责任落实,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实事牵头部门(单位)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统筹安排,强化沟通,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有力有序推进。各配合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牵头部门(单位)衔接,主动承担,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强力推进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实施单位要明确职责,靠实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精心组织,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紧盯时间节点,强化督查督办 各县区政府和实事牵头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提前谋划,倒排工期,积极推进。要定期组织开展督查调度,查找瓶颈堵点,逐项分析梳理,精准施策整改,合力破除困难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群众不认可不罢休,确保把每一项民生工程建成精品工程,把每一项民生实事办成暖心实事。市政府办公室将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年总结”的方式,持续跟踪督办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对推进不力、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将依据《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严肃问责。请各牵头部门(单位)于每月上旬将各自负责的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以便函报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李 宁 联系电话:8211574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2021年提高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施方案 (省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 二、调标范围 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三、资金安排 截止2020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待遇40.26万人,需追加2021年省级基础养老金预算2415.6万元(40.26万人×5元×12月),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拨付。 四、时间安排 2021年5月底前完成省级补贴资金的接收,6月底前完成调整和补发工作。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 六、工作措施 (一)市人社局要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制定细化工作措施,指导各县区人社局按时完成调标补发任务。 (二)市人社局要主动与省人社厅、市财政局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各县区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和调标补发进度,协助各县区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向省人社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反馈工作情况。 (三)各县区人社局要加大调标补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社会效应。 (四)各县区人社局要提前做好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信息核实和统计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质量,确保待遇发放的精准性。 (五)各县区人社局要密切与本级财政局和协议发放银行的联系,争取省级补贴资金到位当月即完成调标补发工作,确保6月底前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六)市、县人社部门要畅通解释政策、解决问题的渠道,及时为参保群众解决调标补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调标补发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七)市、县人社部门要及时汇总调标补发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和保障水平。 2021年新增城镇就业4.3万人实施方案 (省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以上,其中秦州区11700人、麦积区9200人、甘谷县5300人、武山县5000人、秦安县5300人、清水县3800人、张家川县3100人。 二、实施范围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本市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的群体。 三、资金安排 通过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和省市财政预算安排等途径筹集就业补助资金约2亿元。其中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6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600元—1500元/人(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300元/人(次)、社会保险补贴(实际缴费的2/3)、公益性岗位每月补贴900元—1520元/人、就业见习补贴每月1000元或1200元/人、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促进城镇新增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调度。3月份,市人社局按月对各县区工作进展进行调度督促,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任务。 (二)检查验收。12月上旬,各县区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12月中旬,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担当、靠实责任、密切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推进本县区项目实施工作。市人社部门要按照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关规定,按月做好城镇新增就业数据统计和调度,对进度慢的县区重点督促,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市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二)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要认真落实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出台且在有效期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落实《甘肃省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2018—2025年)》《甘肃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3年)》,探索开展重点行业项目化培训,重点打造嵌入式和订单式培训模式,实现培训就业“二合一”。推动“技能甘肃”行动走向深入,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在全市培养30名创业达人、100名创业新秀、1000名新锐创客,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业带动就业活力。新建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加强对已认定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动态管理,提高创业服务能力。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信息化、精准化,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三)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对高校毕业生群体,重点通过市场招聘、基层就业项目、行政事业单位招考、企业招聘、参军升学、自主创业、就业见习等多种渠道帮助实现就业。对城镇务工的农民工群体,线下线上双向发力,传统招聘方式和“务工二维码”综合运用,搭建平台促进供需精准高效匹配。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和平台,发挥各级驻外劳务机构作用,吸引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与我市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对退役军人群体,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不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对就业困难群体,健全完善台账,落实落细帮扶政策,精心做好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加强监督检查。由人社部门牵头,认真开展检查督查,指导各县区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实名制就业台账,确保新增城镇就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就业时间、就业状态等信息记录规范准确。严格落实就业统计法规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提高就业数据统计质量。加强失业监测和预警应对能力,坚决避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2021年新建1万公里以上 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方案 (省列民生实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服务乡村振兴作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导向,聚焦交通强国建设,以“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农村公路“十县百路”示范县、示范路创建工作为示范引领,强力推进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工作,不断改善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条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好先行。 二、目标任务 2021年,省上计划安排我市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任务为735公里,其中,秦州区75公里、麦积区100公里、清水县52公里、张家川县103公里、秦安县135公里、甘谷县139公里、武山县131公里,实现约404个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创建麦积区1个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示范区。打造13条特色示范路,其中,秦州区3条(美丽村组示范路1条、生态旅游示范路1条、平安村组示范路1条),麦积区3条(平安村组示范路1条、产业资源示范路1条、提质改造示范路1条),清水县3条(美丽村组示范路1条、生态旅游示范路1条、产业资源示范路1条),秦安县2条(平安村组示范路1条、产业资源示范路1条),甘谷县2条(产业资源示范路1条、提质改造示范路1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资金安排 全市735公里自然村组道路建设任务,按照平均每公里50万元造价计算,估算总投资约36750万元。省级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公里20万元的奖补资金,共14700万元,占到估算总投资的40%,其余60%的资金约22050万元,由项目所在县区政府进行配套。其中:秦州区75公里,估算投资3750万元(省级奖补1500万元,配套2250万元);麦积区100公里,估算投资5000万元(省级奖补2000万元,配套3000万元);清水县52公里,估算投资2600万元(省级奖补1040万元,配套1560万元);张家川县103公里,估算投资5150万元(省级奖补2060万元,配套3090万元);秦安县135公里,估算投资6750万元(省级奖补2700万元,配套4050万元);甘谷县139公里,估算投资6950万元(省级奖补2780万元,配套4170万元);武山县131公里,估算投资6550万元(省级奖补2620万元,配套3930万元)。同时,省级对自然村组道路建设示范县奖补1000万元,特色农村示范路每条奖补200万元。示范创建项目验收合格后兑现奖补政策。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月底前)。各县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和资金筹措能力,研究确定自然村(组)年度建设计划,市交通运输局审核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审定后下达年度建设任务,建立项目明细。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区压茬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3—12月)。自然村(组)道路建设以县区为主体推进实施。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紧盯年度建设任务和示范创建项目,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优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在2021年3月底开工一批,在5月初全部开工建设,确保12月底前高质量完成任务。抓好质量管控,确保项目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底前)。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实施完成后,各县区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联合验收。示范创建项目完成后,由县区交通运输局申请初验,市交通运输局评估验收后,按程序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指导监督各县区履行主体责任,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对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二)多方筹措资金。在省级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各县区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地方财政资金、政府一般债券、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产业发展扶持等资金,保障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和示范创建项目建设。 (三)规范建设方式。执行《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坚决落实“七公开”制度。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原则上以县区交通运输局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所有项目设计均应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设计阶段应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质量管理要接受群众监督,有条件的建设单位也可采取第三方监理监督和质量检测机构抽检。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扩建,可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坚决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地”三条红线。 (四)健全长效机制。自然村(组)硬化路建成后,统一移交村委会管养,由村级路长履行管养责任,组织村民自建、自管、自养。各县区将自然村(组)硬化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治共享范畴,将爱路护路养路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营造全民养护的良好环境。 2021年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实施方案 (省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一)在全市7个县区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新建、改扩建食堂84所。 (二)在麦积区、秦安县、张家川县3个重点帮扶县农村中小学新建教师周转宿舍112套。 (三)通过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等方式,增补市政府所在地秦州区义务教育中小学学位1350个。 二、实施原则 (一)严格规划,科学遴选。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近入学要求,充分挖掘城区中小学办学空间,全面盘点年内所有交付使用的项目,精准增补中小学学位。认真核算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和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需求,科学确定实施项目。 (二)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加大区域内教育资源和项目资金统筹力度,通过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资源整合和教室功能优化等模式,优先增补义务教育中小学学位。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有富余或闲置校舍,采用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用于中小学食堂和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 任务。 (三)底线思维,保障需求。项目实施与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相结合,以每套不低于建筑面积3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教师周转宿舍;以生均1.2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农村中小学食堂;以满足城镇化推进需求和班额小于55人的标准加大城区中小学学位供给。 三、资金安排 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直接下达县区,由县区统筹安排项目计划,市级审批。食堂建设共投入资金2450万元,为省级专项资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共投入资金1300万元,为省级专项资金;学位增补项目共投入资金5600万元,薄改与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3000万元,秦州区配套2600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月)。项目实施所在县区政府,指导教育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教师周转宿舍和城区中小学学位增补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清单,靠实工作职责,细化推进举措,明确完成时限。 (二)审批阶段(3—4月)。项目实施所在县区政府指导教育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打足时间“提前量”,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优惠政策,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环节实施并联审批,最大程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间,4月中旬之前确保完成项目设计、审批和招投标等工作。 (三)实施阶段(5—11月)。项目实施所在县区政府,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健全工作推进“五包抓”机制,督促教育、发改、财政和住建等部门通力协作,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及时帮助指导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中小学新建、改扩建食堂项目。5月份新建和改扩建食堂项目全部开工;6月份新建和改扩建食堂项目完工率达到50%以上;7—8月份利用假期施工黄金期,加快新建和改扩建食堂项目推进进度,完工率达到90%以上;9月份争取改扩建食堂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12月底前新建食堂项目全部完工。 2.教师周转宿舍项目。5月份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全部开工;6月份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完工率达到30%以上;7—8月份利用假期施工黄金期,加快教师周转宿舍项目推进进度,完工率达到70%以上;9月份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完工率达到85%以上;10—11月份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完工率达到95%以上;12月底前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全部主体完工。 3.城区中小学增补学位。秦州区要加快学位增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8月底前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学位增补全部到位,9月份开学用于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 (四)督查阶段(5—11月)。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健全“周周有报表、月月有通报、推进有调度、督查有实效”工作机制,每周及时掌握和了解中小学食堂、教师周转宿舍、城区中小学增补学位项目推进进度。逐月逐季度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现场督查工作,确保项目推进进度可靠、账实相符。 (五)验收阶段(12月)。12月初,项目实施所在县区政府,指导教育部门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组织专人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结项验收,并形成项目总结报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对各项目开展考核验收,并将最终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室。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实施单位:各有关县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教育局负责督促项目的推进进度,市直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项目的审批及指导工作。县区政府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跟踪督导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行台账管理,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网报制”、县区责任“包抓制”、项目进度“周报制”、项目开工“台账制”、项目推进“通报制”、项目竣工“销号制”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严防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项目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任务分解表 附件 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任务分解表
2021年提升公共卫生防疫能力实施方案 (省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平战结合、填平补齐的原则,在天水市传染病医院(天水市第五人民医院),通过改扩建,设置不少于5张床位的传染病重症监护区域,配置床旁监护仪、呼吸机、振动排痰仪、除颤起搏器、可视喉镜等基本生命体征的监护救治设备,达到救治传染病重症患者能力。在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人民医院通过局部改扩建,建设独立的传染病区。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达到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收治条件,配备满足传染病救治规范要求的检验检测、影像检查等设备。 二、建设标准 (一)人员配备 医护人员配备要能够满足临床工作需要。至少配备1名本专业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护士负责传染病重症监护区域工作。医护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均应受过专业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能独立开展工作。 (二)建筑布局 传染病重症监护区域的整体布局应当考虑到传染性疾病重症患者的需求,能够实现“平战结合”。规划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为医务人员、患者和医疗污物等设置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相关要求的进出通道。 (三)病房建设 传染病重症监护区域内单间病房的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多人间病房应保证床间距不少于2.5米。为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建议尽可能设置单间病房或分隔式病床。传染病重症监护病房的装修应充分考虑便于清洁、防静电和防火的要求。为便于观察,病床之间、病床与中心工作站之间尽可能保持视觉通透,病房之间可使用半玻式隔断,中间装配窗帘。每间病房应当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配备足够的非接触性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建议为重症监护病床配备能变换角度和焦距的高清视频和音频系统,尽量满足日常查看、远程查房、远程会诊、家属探视等功能需要。 (四)设备配置 传染病重症监护区域必须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查和治疗设备,配置适合重症患者使用的病床,配备防褥疮床垫,以保证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 1.配备功能齐全的医疗信息系统,能够收集各种诊疗和护理信息,并连接医院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应能满足临床医疗护理、科室行政管理、远程医疗等综合功能需求。 2.配置不间断电源系统,功率至少满足病房的照明和诊疗设备的应急需要。每床配备完善的功能设备带或功能架,提供电、医用氧气、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等功能支持。 3.每床配置床旁监护系统,进行心电、血压、脉搏氧饱和度、有创压力监测等基本生命体征监护。为便于安全转运,传染病重症监护区域至少配置便携式监护仪1台。 4.原则上每床配置1台常规呼吸机,1个简易呼吸器(复苏呼吸气囊)。为便于安全转运患者,传染病重症监护区域至少配置1台便携式呼吸机。根据需要配置适当数量的高流量氧疗仪和无创呼吸机。 5.每床均应配备输液泵、微量注射泵和肠内营养输注泵,其中微量注射泵每床4套以上。 6.传染病重症监护区域应配置心电图机、血气分析仪、除颤仪、心肺复苏抢救装备车(车上须备有可视喉镜、气管导管、各种接头、急救药品及其他抢救用具等)、临时体外起搏器、支气管镜及清洁消毒设备、震动排痰仪、电子升降温设备、用于血栓预防的气动加压泵等。 7.院内相关科室应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能随时为传染病重症监护区域提供超声、影像、生化、免疫、病原微生物、药学等相关服务。 三、资金安排 (一)天水市传染病医院(天水市第五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总预算3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省财政解决。 (二)武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改造预算为297.5万元,相关配套设备费用为125万元,共计422.5万元。资金来源为武山县人民医院自筹。甘谷县人民医院、秦安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现需“三区两通道”改造费用5万元,配置医疗设备15万元。总预算各20万元,资金来源全由甘谷县人民医院、秦安县人民医院自筹。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建设方案,下达补助资金,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市传染病医院结合实际细化项目实施方案。 (二)建设阶段(3—9月)。市传染病医院完成改扩建和设备采购工作。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人民医院完成传染病区“三区两通道”改建和设备配置。 (三)验收阶段(10月)。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方式,完成项目自评。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秦安县卫生健康局、甘谷县卫生健康局、武山县卫生健康局,市第五人民医院 六、组织管理 (一)市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职责,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办实事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 (二)项目实施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强化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办实事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实施方案完成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改建任务。 附件:1.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建设补助资金表 2.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区改造项目表 附件1 市级重症医学传染病区域建设补助资金表
附件2 县级医疗机构传染病区改造项目表
2021年建设城市街道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省列民生实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总体目标,新建或改扩建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对现有城市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合理利用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将具备条件且闲置的办公用房、医院、疗养机构等场所整合改造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方式,落实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场所,配置相应的功能设备和智慧健康养老软硬件设施。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各项扶持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以及社会组织,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助等方式,运营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三)分级推进,形成合力。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市民政局负责本地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督促抓好落实;承担建设任务的两区政府具体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行业标准和规定,确保10月底前全部建成,年内通过评估验收。 三、建设任务 在全市建设7个具备为辖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其中秦州区4个,麦积区3个。 四、基本标准 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750平方米,应具备以下功能: 1.应设置不少于10张护理型养老床位;辖区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城市街道,设置护理型床位不少于20张,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等短期照料和术后康复、上门护理服务。 2.能通过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急、家政服务等居家养老线上线下生活服务。 3.能与辖区内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资源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能力评估、康复理疗、保健养生、慢病诊疗等服务。 4.具备开展休闲娱乐、歌舞健身、兴趣文娱等特色文化活动基本功能。能提供心理健康宣教、精神慰藉、心理咨询、老年陪伴、心理治疗、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 五、资金安排 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每个建设项目投资3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每个项目补助150万元,市级财政每个项目补助60万元,区级财政每个项目补助90万元。省市区三级按照5:2:3的比例进行分担。省级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后,市区财政部门应于30日内将资金下达到两区民政部门。两区民政部门在确定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统筹使用资金,对基础条件好的养老服务中心少补一点、基层条件差的养老服务中心多补一点,不搞一刀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3月中旬前)。市民政局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秦州区、麦积区政府要坚持科学谋划,制定具体方案,报省民政厅审核完善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10月底)。市民政局要牵头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每月督促检查,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严格按照建设内容抓好项目建设。 (三)评估验收阶段(11—12月)。认真开展自查评估,做好省上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标。 七、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 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省建设100个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是今年省政府确定的10件为民兴办的实事项目之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全局意识,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为民办实事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把完成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作为加快补齐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短板的实际举措,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短期内全托或日托等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载体,大力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民政部门负责项目计划安排、督查协调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工作;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各地落实项目建设用地政策,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住建部门加强项目建设指导,确保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符合国家和省、市消防安全标准;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做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配套工作;国资管理部门指导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协助盘活利用闲置设施场地和相关资源,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杜绝专项资金滞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狠抓工作落实。市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全程开展跟踪抽查、督办盯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督促整改,按时、高质、高效办好为民实事。秦州区、麦积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后续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制定后续管理办法,出台推进项目后续管理的措施,对项目后续管理在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做到建管并重,真正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办成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2021年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 (省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对我市具有甘肃户籍且在省内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1级的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切实保障我市困难家庭学生教育权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 二、资助标准 1.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1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 2.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1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三、经费保障 经费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和社会募集资金予以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社会动员(2—6月)。团市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通过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省、市政府为民实事学生资助项目,让全社会知悉惠民政策,使政策入民心、暖民心。同时,对希望工程助学品牌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动员社会广泛关注,踊跃捐资。 (二)资助条件 1.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新生。 2.申请人家庭应是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并附村委会、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申报程序 1.调查摸底:各县区团委按照资助要求和标准,调查摸底并公告活动内容及要求,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 2.审核推荐:高考录取工作开始后,各县区团委会同县区教育局(学校)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将受助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含附件)、汇总表、受助生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率100%)、拟受资助学生公示文件(公示场景、电子照)和相关资料盖章后报团市委审核。 (四)确定资助对象 按照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录取时间,对2021级录取新生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进行统计确定。 第一批统计对象(8月5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1级新生。 第二批统计对象(8月2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1级新生。 1.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县区教育局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1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审核确认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 2.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县区民政局根据同级教育部门提供的新生名册,与享受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1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1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各县区团委按照资助条件和优先次序,用比选的方式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遴选出本县区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团市委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并上报团省委 审核。 (五)发放资助金(8—9月)。团市委核定资助对象后,除少数需现场发放助学金的同学外,其他受助生将通过直通车形式直接划拨资助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力争在新生入校前把资助款发放到学生手中。 (六)补充发放(9月20日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团市委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漏统的资助对象,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七)跟踪管理(10月)。县区团委对资助学生的真实性负责。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毕后,市、县区团委对上报的资助学生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样调查,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情况。对资助金未到账的学生,查明原因后予以补发;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区教育局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由市教育局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县区团委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要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指定专门部室具体实施,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严格统计数据。市教育局要组织各县区教育局,结合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报送至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对名单所列人员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比对、审核、统计。团市委要做好公示把关,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团市委、市教育局组织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团委要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协调本地媒体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公益、参与公益的良好氛围。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政府资助。 2021年建设23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实施方案 (省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水源稳定性和保障能力,在全市二区五县建设23处农村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新建改造机井4眼,截引地表水工程16处,新建调蓄水池14座,更新改造输水管道451km,涉及受益人口30.92万人,其中秦州区1处、麦积区5处、秦安县4处、甘谷县3处、武山县7处、清水县2处、张家川县1处。 二、实施原则 (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梯次推进步骤,依据村庄发展规划,统筹分析现有农村水源供水能力和人口变化等因素,对水源条件、供水规模等进行科学论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县为单元统一规划,对确有必要、群众期盼度高、前期工作成熟的工程先行实施。 (二)政府主导,全力而为。农村水源保障工程建设实行县区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县区政府全面负责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和资金筹措,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 (三)强化管理,长效运行。工程建成后,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及时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合理水价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工程效益长期发挥。 三、资金安排 23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估算总投资1.1374亿元,由各县区政府通过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地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底前)。完成农村水源保障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和审批等前期工作,做好开工准备。 1.方案论证(2月底前)。各县区结合“十四五”相关规划和当地农村水源保障实际,遴选出一批确有必要、群众期盼、年内完成的水源保障工程,并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 2.前期准备(3—4月)。各县区组织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批复,编制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并开展招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抓紧开工建设。 (二)工程建设阶段(5—10月)。5月份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进驻工地,全面开工建设。各县区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督促各参建方开展工程施工,组织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适时开展督查,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力争10月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工程扫尾阶段(11月底)。各县区组织完成施工场地恢复平整、设备调试等扫尾工作,并着手开展工程蓄水通水试运行。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档案资料规范整理,建设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决算和审计,做好工程验收及移交准备工作。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负责项目前期、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建设进展、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要强化工作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适时分析研判、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大工作调度。市级相关部门与县区政府要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市水务局要成立专责组,分县区、分工程、分季度全过程调度,压茬推进。各县区政府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清单管理、会商调度等工作机制,紧盯节点目标,倒排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并及时向市直有关部门反馈工作情况。 (三)加强监督指导。市水务局要强化监督检查,从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质量管控、实施进展等方面开展技术指导。县区政府要严把项目审批关、资金使用关、工程质量关、安全生产关,确保项目高质量落地。 (四)广泛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水源保障工程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参与度。通过在网站公示、设立公示牌等方式,加大对项目受益区群众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运行管理。农村水源保障工程建成后,要靠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强化水源保护、供水调度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做到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确保把水源保障工程建成惠民工程、德政工程。 附件:农村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实施任务表 附件 农村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实施任务表
2021年千名未就业 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 (省、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2021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我市10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省政府分解下达我市1000名额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00名,支持11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县级以下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与战略性新型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 二、扶持政策 1.省级财政针对实施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招聘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2.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所在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享受省级财政生活补贴期间,企业应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3.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对招聘人员离岗出现指标空缺的,市、县(区)在剩余补贴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人员递补,补录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 4.财政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继续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对招聘毕业生留用率高和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通过补贴指标倾斜等方式给予重点鼓励。对毕业生留用率低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补贴招聘资格。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或不愿继续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项目,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三、招聘范围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三个月以上的应往届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天水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省级财政生活补贴招聘的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细则,发布招聘公告。5月底前,市人社局根据实施方案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实施细则,及时发布招聘公告。市本级和各县区细化落实举措,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工作。 (二)审核企业资格,征集招聘岗位。6月底前,根据实施细则确定的招聘企业资格条件,市、县区严格审核把关,按要求及时征集、报备和发布招聘企业岗位需求信息。 (三)任务分解,申请招聘指标。7月底前,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根据市本级及各县区申报企业资格审核和企业岗位需求及调度汇总情况,分解下达招聘指标任务。 (四)组织双向对接。8月份,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县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行双向专场招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纳入招聘范围的企业以面谈方式双向选择。视疫情等情况,以县区为单位举办招聘会,按省上分解下达我市的1000招聘指标和双向对接情况,及时将招聘指标分解至市本级和各县区,各招聘企业在市本级和各县区总指标限额内,认真组织好本级招聘工作。 (五)组织培训上岗,拨付补贴资金。8月底前,双向对接完成后,由人社部门督促企业及时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开展岗前培训和安排上岗,并建立考核管理台账。9月底前,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提交的招聘人员考核情况、工资报酬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六)及时补录,确保完成11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市本级计划于2021年3月中旬,按2020年度项目实施政策,从2021年2月以前因各种原因流失的空缺名额中补录1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五一”前后,再补录一批,各县区按实际名额空缺和资金情况自行决定。“十一”前后,按2021年度项目实施政策和空缺实际,适时补录一批。另外,根据2021年省人社厅“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到基础服务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我市2021年度“三支一扶”招募人员工作,待遇按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到基础服务人员实施方案执行。通过补录和招募工作,确保2021年度我市“支持100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三支一扶”民生实施项目就业总人数不低于1100人。 (七)检查验收。11月底,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各县区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12月上旬,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形成各县区和市级总结报告,12月中旬,迎接省人社厅检查,形成全市总结报告上报省厅检查验收组。 五、项目资金 1.2021年度支持100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服务期三年,总投资54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市县不配套资金。 2.补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往年项目中流失人员空缺名额精准预算结余资金,及时开展补充招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计划招聘不低于100名。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服务期三年,总资金54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拨付往年结余资金,市县不配套资金。 3.“三支一扶”民生实事项目。计划招聘100人,每人每月补贴3100元,服务期两年,项目总投资744万元。资金来源:国家财政、省财政,市县不配套。 六、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统筹部署,强化协作配合,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及时做好补贴发放等各项工作。 (二)严格资金和日常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人社部门要强化对企业招聘人员日常考勤考核的监督,增加随机抽查频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严防虚报、冒领和套取资金等行为。 (三)强化督促问效。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严把补贴发放审核关,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指导、督促落实。督促有关部门按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启动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 (省、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计划启动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260套。政策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住房困难。 二、实施范围 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涉及我市秦州区、麦积区及秦安县。全市启动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260套,其中:秦州区110套,麦积区100套,秦安县50套。 三、资金筹集 2021年全市启动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260套,预计总投资1.1亿元。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一是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三是项目主体自筹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及申请银行贷款等。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3月):分解落实为民办实事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指导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住房保障部门制定政策性租赁住房项目清单和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4—6月):强化落实秦州区、麦积区和秦安县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台账,完成立项、选址、规划、用地保障、稳评环评、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审批手续,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第三阶段(7—11月):完成政策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台账,开工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按月统计秦州区、麦积区和秦安县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进展情况,并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县区进行约谈,督促加快项目进度。落实按季度督查制度,重点针对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和建设进展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第四阶段(12月):开展年终考核。组织对秦州区、麦积区和秦安县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秦安县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秦州区、麦积区和秦安县政府要靠实主体责任,落实市、县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的牵头抓总责任,发挥市、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的协调议事作用,强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秦州区、麦积区和秦安县政府具体负责政策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落实。秦州区、麦积区和秦安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政策性租赁住房项目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化程序、简化流程、主动服务,压减审批时限,为项目按期启动建设和开工提供支持。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杜绝专项资金滞留,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按月调度和每季度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加快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项目和质量管理。秦州区、麦积区和秦安县住房保障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等制度,督促建设主体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建设标准,严把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2021年城乡妇女 “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 (省、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全市29950名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以及未参加2018—2020年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不断增强全市广大妇女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二、项目内容 (一)检查对象:采取自愿原则,对全市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以及未参加过2018—2020年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所有接受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对象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检查内容: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液基薄层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和HPV检测、细胞学DNA检测。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医院,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下达任务数。市县制定具体方案,细化任务。 (二)项目实施阶段(3—10月)。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建立检查台账。 (三)评估检查阶段(11—12月)。完善项目基础资料,配合省政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放调查问卷,评估实施效果,上报有关报告。 四、资金管理 “两癌”检查总人数29950人,按120元每人次检查费用计算,总共需检查费用359.4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5:2:3比例配套资金,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79.7万元,市级财政统筹71.88万元,县区级财政统筹107.82万元。 1.省财政统筹共179.7万元,分配到秦州区36万元、麦积区19.2万元、秦安县27万、甘谷县30.6万元、武山县19.8万元、清水县36万元、张家川县11.1万元。 2.市级财政统筹共71.88万元,分配到秦州区14.4万元、麦积区7.68万元、秦安县10.8万、甘谷县12.24万元、武山县7.92万元、清水县14.4万元、张家川县4.44万元。 3.县区财政统筹共107.82万元,其中秦州区21.6万元、麦积区11.52万元、秦安县16.2万、甘谷县18.36万元、武山县11.88万元、清水县21.6万元、张家川县6.66万元。 五、项目监督和检查 (一)各县区政府要层层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分级负责,落实责任。 (二)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要对各县区任务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工作的目标任务、运行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如期完成。 六、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妇联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妇儿工委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市妇联牵头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要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指导县区妇联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和检查计划,协调乡镇、社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并动员初筛阳性对象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确诊。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建立转诊机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确定接诊机构、初筛机构,对初筛阳性对象进行进一步的确诊。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补助资金的筹集及拨付工作。民政系统负责提供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名单,由县区妇联提供至检查医院。 (二)确保工作质量。各县区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妇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外出务工妇女可在返乡期间组织检查。对在市内的务工妇女,可采取灵活、就近、便捷的措施在临时居住地进行检查。承担检查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项目信息,内容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同时,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三)严格质量控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两癌”检查项目的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质控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及时向初筛机构反馈检测报告,采用PCR检测方法进行HPV检测时,应当遵循《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 (四)强化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2021年天水市妇女“两癌”检查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21年天水市妇女“两癌”检查任务分配表
2021年新建5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在秦州、麦积城区新建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恒大分校、天水市实验小学分校、天水市实验小学麦积分校、天水市解一分校玉润小学、天水市麦积区道南小学恒大分校5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年内所有项目开工建设。 二、实施原则 (一)严格规划,科学布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近入学要求,充分利用城市规划中预留的教育用地,合理布局城区教育资源,新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加大区域内教育资源和项目资金统筹力度,通过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资源整合等模式,新建市逸夫实验中学等名校的分校,增补义务教育中小学学位。 三、资金安排 1.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恒大分校建设项目资金由恒大天水公司统筹解决。2.天水市实验小学分校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84亿元,全部由市级财政统筹解决。3.天水市实验小学麦积分校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28亿元,由天水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统筹解决。4.天水市解一分校玉润小学建设项目投入资金8500万元,由秦州区政府争取项目资金及区级财政统筹解决。5.天水市麦积区道南小学恒大分校建设项目资金由恒大天水公司统筹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3月)。市实验小学分校项目、解一分校玉润小学项目完成选址、方案设计及设计招标;市逸夫实验中学恒大分校、市实验小学麦积分校、麦积区道南小学恒大分校3个项目完成相关协议签订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完成相关项目用地的划拨工作。 (二)审批阶段(4—6月)。项目实施主体成立工作专班,打足时间“提前量”,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优惠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环节实施并联审批,最大程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间。 (三)实施阶段(7—11月)。项目实施单位健全工作推进“五包抓”机制,市直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及时帮助指导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督查阶段(7—11月)。市教育局健全“周周有报表、月月有通报、推进有调度、督查有实效”工作机制,每周及时掌握和了解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进度。逐月逐季度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现场督查工作,确保项目推进进度可靠、账实相符。 (五)验收阶段(12月)。12月初,市教育局会同秦州区、麦积区政府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组织专人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结项验收,并形成项目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实施单位: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市逸夫实验中学、市实验小学,恒大天水公司、天水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直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项目的审批及指导工作。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市逸夫实验中学、市实验小学,恒大天水公司、天水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格资金监管。要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跟踪督导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健全工作机制。秦州、麦积两区及市逸夫实验中学、市实验小学要对民生实事项目实行台账管理,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网报制”、县区责任“包抓制”、项目进度“周报制”、项目开工“台账制”、项目推进“通报制”、项目竣工“销号制”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严防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项目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度,全市纳入中央财政补助支持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23个项目,涉及95个住宅小区、8194户、215栋楼、建筑面积约66.29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近3.9亿元。计划当年全部开工建设。 二、资金安排 2021年度,全市纳入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预计投资总量近3.9亿元,来源以下渠道: (一)财政资金。1.中央财政资金。主要通过建设、发改口径申请统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市级财政涉及住宅小区的专项资金。目前,市级财政已分配住房公积金净收益资金2949万元,其中分配秦州区1656万元、麦积区1293万元,用于老旧小区完善和提升类改造示范工程。 (二)居民出资。在自愿前提下,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捐资捐物等多方式,参与功能提升型改造项目。 (三)管线运营及原产权单位出资。管线运营单位(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分摊承担管线迁改费用,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四)探索具备条件的小区市场化投资模式。探索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的模式,以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停车场(库)、养老、抚幼、医疗、家政、快递、便民市场、便利店等服务设施的改造和运营。同时,鼓励金融项目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4月)。县区完成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报、批复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和前期准备工作。 1.规划与方案论证(1月底前)。县区政府要在遴选当年规划项目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原则,合理布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年度计划的申报工作。 2.完成前期工作(2—4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批复、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招标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5—11月)。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及时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政务大厅 责任单位: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秦安县政府、甘谷县政府、武山县政府、张家川县政府 实施单位:秦州区住建局、麦积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秦安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甘谷县住建局、武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张家川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明确阶段工作时限,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要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开展检查、每季度定期督查,对进度快效果好的典型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程序、不能按时开工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积极广泛宣传。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造成效,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积极性。 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1万套(户)。 二、实施范围 棚户区改造涉及市级平台和两区五县。全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1000套(户),其中:市本级7300套(市保障房公司5980套,市城投公司320套,市工投公司1000套),秦州区1060套,麦积区1100套,秦安县800套,甘谷县120套,武山县120套,清水县300套,张家川县200套。 三、资金筹集 2021年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68.21亿元。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1.申请国家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补助资金;3.市级配套资金;4.申请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5.项目主体自筹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及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等。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3月):分解落实为民办实事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市级平台公司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清单和实施方案,做好中央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申请。 第二阶段(4—6月):强化落实县区政府、市级平台公司主体责任,切实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手续办理进度。 第三阶段(7—11月):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10月底全面开工。按月统计各县区、市级平台公司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县区、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加快项目进度。落实按季度督查制度,重点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安置房项目手续办理、开工和建设进度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县区和市级平台公司及时整改。 第四阶段(12月):开展年终考核。组织对各县区和市本级平台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保障房公司、市城投公司、市工投公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和市级平台公司要靠实责任,落实市、县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的牵头抓总责任,发挥市、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的协调议事作用,强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要配合住房保障部门指导县区和市级平台做好中央和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同时加强资金监管,杜绝专项资金滞留、挪用,提高资金支出进度;住房保障部门要配合发改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配合发改、财政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评估和发行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20〕4号)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三)压减项目审批时限。市、县(区)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化程序、简化流程、主动服务,压减审批时限。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设部门要对各县区、市级平台公司棚户区改造工作建立按月调度和每季度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加快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将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 (五)强化项目和质量管理。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等制度;督促建设主体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建设标准,严把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2021年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2021年继续开展全市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实施范围为两区城区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拆迁计划的既有多层(四层及四层以上)无电梯住宅楼,计划年内加装电梯50部。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底前) 秦州区、麦积区政府、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要做好动员宣传工作,遴选并确定最终加装清单。 (二)建设阶段(4—11月) 按时限要求做好工程实施工作。6月底前完成基础施工,电梯设备采购。8月底前开始安装电梯。11月底前完成电梯安装调试。 (三)督查考核阶段(12月) 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年终总结考核。 三、资金安排 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所需资金以业主单位(房屋所有权人)自筹为主,财政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每部电梯财政补助20万元(省级10万、市级10万),专项用于补贴加装电梯建设安装成本。对已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财政补助10万元(省级5万、市级5万),已预留电梯井但加装外挂电梯的,财政不予补助。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主体。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经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可以以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为该幢或单元业主。实施主体可以推荐业主代表,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电梯安装企业等代理实施。实施主体委托代理方实施的,应当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申请条件。1.建筑物具备加装电梯的客观条件,所占用地在住宅原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2.加装电梯应满足规划、土地、建筑、结构、消防、绿化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3.住宅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加装电梯后不影响既有房屋的整体性和结构安全。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设计方案。4.增设电梯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由业主自愿申请并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居住全部业主均无反对意见的才可以实施。 (三)书面申请。符合增设电梯条件的实施主体向住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对于加装电梯部分超出该幢(小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的,实施主体应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人的书面意见。 (四)联合审查。实施主体将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含总平面、立面、效果图)、估算造价、管线迁改费用协议、电力增容协议、加装电梯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会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规划、消防等方案内容进行联合审查。 (五)开工建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依据规划审查意见、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及监理方案、质量监督及安全备案等可直接开工建设,不再办理施工许可。电梯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安装告知,申请电梯安装监督检验。 (六)竣工验收。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前,应由具有电梯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实施主体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 五、责任分工 1.市住建局是全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召集市级部门联审,下达实施计划,按照规定条件确定入围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品牌单位,协调推进工作开展。2.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发放省、市级补助资金。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土地管理工作。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维保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及办理使用登记手续。5.市民政局负责“三无”老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以及特困家庭增设电梯政策支持工作。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增设电梯业主公积金提取使用的管理工作。7.市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加装电梯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拨付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靠实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推进工作。建立加装电梯进度台账和月报制度,督促做好工程各阶段实施、竣工验收、监督检验、使用登记、资金拨付等工作。 (二)政策支持。允许加装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鼓励既有多层住宅原建设单位或房屋开发企业出资加装电梯。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省级立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加装电梯实施工程总承包。 (三)优化服务。市住建、财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简化办事手续,完善加装电梯便民支持措施。加装电梯涉及污水、雨水、供水、供暖、供电、燃气、通信等管线迁改的,各产权人应积极做好支持配合,开辟绿色通道。建筑设计单位、电梯生产企业要做好加装电梯的技术服务工作。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工期安排,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单位要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控。 2021年健身步道建设 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2021年12月底前,全市预计完成3条健身步道,60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二、实施原则 1.县区政府重视程度高,支持力度大,体育事业发展相对较快的优先布点建设。 2.群众体育基础较好,全民健身工作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乡镇和村优先创建。 3.统一建设标准、建设期限、招购器材、检查验收。 三、建设标准 (一)健身步道: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体群字〔2018〕29号)标准和要求。 (二)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总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水泥硬化面积800㎡,场地硬化厚度15—20cm。建设有配置1副篮球架、2张乒乓球台和8件健身器材的场地。 四、资金筹措 1.健身步道项目资金由省级、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和县区政府财政支付。每条健身步道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补助200万元。补助经费由省财政一次性拨付相关县区,由县区体育部门按工程进度协调拨款。其余项目资金由县区财政支付。 2.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场地器材购置60套,预算资金210万元,筹措方式由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和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付。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场地硬化费用由申请单位自行筹措。 五、工作进度 (一)健身步道项目 4月初完成健身步道设计方案和工程预算。5月底前完成工程招投标。6月初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工并实施验收。 (二)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4月初完成市级彩票公益金支付的30个村级农民健身工程招投标工作,5至8月厂家到申报建设地进行健身器材安装,9月底前完成30个村级农民健身工程检查验收工作。10月初交付使用。 从省体育局争取村级农民健身工程项目30个,工程进度紧跟省上专项资金到位时间。 六、工作要求 (一)相关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相关县区体育部门要指定专业人员对施工情况进行现场跟踪监理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三)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确保体育惠民工程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四)市体育局要每月将工程进度情况上报省体育局和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社区便民市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计划建成社区便民市场20个,其中:新建19个,改扩建1个。 二、资金筹措 (一)财政资金。统筹中央补助、地方财政和有关部门各类涉及社区便民市场建设的专项资金,总投资约19256.36万元。 (二)社会资本。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直接出资参与社区便民市场建设;鼓励原老旧市场所有单位出资提升改造现有社区便民市场;探索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城市更新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新建大型小区市场化投资模式,以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参与社区便民市场的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4月)。县区完成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报、批复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和前期准备工作。 1.规划与方案论证(1月底前)。各县区政府在充分论证年度社区便民市场建设项目、提出可行性方案、遴选当年规划项目的基础上,做好年度计划的申报工作。 2.完成前期工作(2—4月)。各县区社区便民市场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实施单位完成项目报批等前期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5—12月)。各县区按照社区便民市场建设项目计划,积极组织实施,按时开工建设,并于年底前全部建成。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天水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政务 大厅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明确阶段工作时限,有序推进社区便民市场建设工作。 (二)实施项目月报制度。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要将社区便民市场建设项目的进度、投资等情况每月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要对各县区年度社区便民市场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对进度快效果好的典型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开工建设、不按计划组织实施的单位进行 通报。 附件:2021年度天水市社区市场建设计划表 附件 2021年度天水市社区市场建设计划表 一、 秦州中心 单位: 万元
二、 麦积中心 单位: 万元
三、秦安中心 单位: 万元
四、甘谷中心 单位: 万元
五、武山中心 单位: 万元
六、清水中心 单位: 万元
七、张家川中心 单位: 万元
2021年实现重点场所5G网络全覆盖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天水市推动5G建设及应用专项实施方案》和《天水市5G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20—2035年)(天政办发〔2020〕129号)》要求,加快城市建筑物楼面、办公场所、地下空间等公共区域开放,推动电力、交通、公安、市政等社会杆塔资源与通信基础设施共享,加快5G网络建设部署,推进5G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年新建5G基站1250座以上(1—6月建设完成5G基站550座以上,7—12月建设完成5G基站700座以上),5G网络实现主城区(秦州区和麦积区)、五县县城及经开区全覆盖,机场、车站、医院、学校、景区等区域重点覆盖,并向重点乡镇延伸。 三、资金来源 2021年全市5G基站建设计划总投资31015万元,其中:天水电信(联通)公司计划投资10443万元,天水移动公司计划投资20572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天水电信(联通)公司和天水移动公司自筹解决。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府国资委等市直相关部门 实施单位:天水电信公司、天水移动公司、天水联通公司、天水铁塔公司 五、进度计划 2021年,全市5G基站建设分季度实施。 第一季度(1—3月):完成新建基站站址堪探设计和项目立项(由建设单位天水电信和天水移动报省公司审批立项),完成300座以上5G基站建设,优化城区5G网络覆盖。 第二季度(4—6月):完成550座以上5G基站建设,扩大城区及机场、车站等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 第三季度(7—9月):完成900座以上5G基站建设,扩大城区的5G网络覆盖范围,优化城区周边网络覆盖质量。 第四季度(10—12月):完成1250座以上5G基站建设,实现城区、经开区、重点乡镇5G网络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信局要统筹协调全市5G基站建设,与市直有关部门、基础电信企业建立协调机制,督促落实市政府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5G基站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全市5G基站建设顺利进行。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积极争取落实建设资金,加快5G基站建设,推广5G应用,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发展。 (二)推进5G技术应用。支持基础电信企业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对接,促进5G技术在园区、工业、农业、教育、医疗、交通、文旅等领域的应用,提升各行业领域信息化水平,促进智慧天水建设。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5G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普及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通信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电磁辐射科普知识等,对破坏通信基础设施、阻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违法行为依法惩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营造支持5G网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工信局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或深入5G基站建设现场,对重点困难和问题建立督办机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责任措施不到位、协调解决问题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在全市通报,对严重影响全市5G网络建设的追责问责。 2021年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三改一补”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集中力量解决城区及周边燃煤散烧污染问题,有效缓解城区及周边低空面源污染,从源头上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结合全市工作实际,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坚持 “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的原则,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深入实施全市城中村、城郊区及周边居民清洁能源改造“三改一补”(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或煤改电,以奖代补或洁净煤补贴)。2021年,全市计划实施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三改一补”4万户,其中秦州区、麦积区分别完成8000户以上;甘谷县、秦安县分别完成6000户以上;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分别完成4000户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3—4月)。各县区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方案,深入现场对土炕、土灶、小火炉的数量及2017年以来实施改造后的使用情况,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电网覆盖及负荷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组织发改、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及乡镇、街道,专门抽调人员对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三改一补”工作进行点对点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冬季清洁取暖的知晓率。 (二)改造实施阶段(5—8月)。各县区根据辖区摸底调查情况,结合本县区清洁能源使用实际,按照“一户一策、集中连片、分类施策、压茬推进”的原则,以中央和省级清洁能源改造项目为支撑,有序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城区及周边燃煤散烧污染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各县区组织发改、财政、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2021年度“三改一补”工作进行验收,收集整理项目方案、实施花名册、审计报告、绩效评价及验收资料,形成验收报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各县区“三改一补”实施工作开展现场检查。 (四)资料整理阶段(10月)。在验收工作完成后,各县区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及时整理完善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三改一补”资料和台账。 三、资金安排 全市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三改一补”预算总投资3553万元,其中秦州区640万元、麦积区800万元、秦安县650万元、甘谷县420万元、武山县300万元、清水县343万元、张家川县400万元,以县区财政投资为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项目资金支持,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天水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天水供电公司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职能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天水供电公司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三改一补”工作指导。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街道、乡镇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因地因户施策,分批分类推进,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县区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力度,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管理、工程质量验收等关口。各县区要建立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落实领导包抓,定期督导检查。 (三)完善台账资料。各县区对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三改一补”完成的街道、乡镇和村,逐户逐个建立格式统一的改造明细表,收集改造前后图片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对2017年以来已实施改造的户,改造项目个数不得重复统计,严防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生,确保资料规范完整。 2021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在6个县区实施9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15.56公里,项目建成后可保护6.58万人5.33万亩农田的防洪安全。其中秦州区2处、麦积区1处、甘谷县1处、武山县2处、清水县1处、张家川县2处。 二、资金安排 9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批复总投资28430.42万元,2021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2950.47万元,按照70:16:14的比例进行分担,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16066万元,省级财政配套3672万元,市(县、区)财政配套3212.47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底前)。各县区组织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抓紧开工建设。 (二)工程建设阶段(5—11月)。5月份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进驻工地,全面开工建设。各县区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工程施工,组织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适时开展督查,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力争11月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工程扫尾阶段(12月)。各县区组织完成施工场地恢复平整等扫尾工作,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档案资料规整,建设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决算和审计,做好工程验收及移交准备 工作。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负责项目资金筹措、质量管控、建设进度、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要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建设单位责任人,确保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要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强化指导,全力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快建设进度。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市水务局要强化工作调度,分县区、分工程、分季度全过程调度,压茬推进。县区政府要强化和落实建设管理措施,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控制施工计划,倒排工期,控制关键节点,实现动态管理,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三)加强监督指导。市水务局要强化监督检查,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等形式,加大对前期准备、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县区政府要严把资金使用关、工程质量关、安全生产关,确保项目高质量推进。 (四)广泛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参与度。通过在网站公示、设立公示牌等方式,加大对项目受益区群众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完善中小河流管护机制,明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单位、人员和经费,做到管护责任有人负、管护力量有保证、管护经费能落实,确保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9处115.56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任务表 附件 9处115.56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任务表
2021年藉河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藉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是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完善城市防洪体系,改善藉河河道及两岸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总体竞争力,保证藉河下游各段蓄水工程用水安全的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位于天水市秦州区,起点为天润桥上游500米处,终点至藉河一期工程“天水湖”1#橡胶坝,左岸以连霍高速公路及藉河北路为界;右岸起点至平峪沟以新规划滨河南路为界,平峪沟至终点以连霍高速公路及藉河南路为界,长约5千米,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左岸堤防改建5.1千米,右岸堤防改建4.58千米,护滩工程4.41千米,潜坝6座及4座气盾坝的基础换填。本工程主要利用河道天然形态,对河道进行生态修复,同时改建现有河堤以保证防洪达标及满足景观需求,总体构思为一河、三区(湿地体验区、滨水休闲区、休闲运动区)、多节点项目概算总投资3.1亿元,计划于2021年9月达到开放条件。 二、实施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段实施。项目建设地位于藉河河道内,受天气季节影响较大,必须避开汛期施工,保证在雨季来临之前完成气盾坝基础的施工,春季完成全部绿化景观种植。 (二)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过程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改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坚持规范,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相关规范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三、资金安排 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天水市财政预算投资及政府专项债券,其中财政预算已到位100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已到位9000万元。 四、实施步骤 2021年5月完成水利施工,2021年9月完成景观绿化施工。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监管单位:市水务局 建设单位:市城投公司 六、保障措施 (一)项目进度管理。施工单位要保证作业人员、机械、储备相应充足的物资材料,倒排工期,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建设单位要严把项目工程质量关口,设立相应的项目督查组,对项目建设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等情况加强动态检查和日常监管,严防安全质量等问题的发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021年市妇女儿童 发展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改造提升天水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二层(含走廊顶面及各功能室、卫生间等),规划新的功能空间,配套智慧服务内容、植入相应定制项目。更换陈旧吊顶、电线电网、增加网络配套设施,刷白走廊墙面,打造一二层文化长廊。 二、项目内容 (一)和合之家·婚姻家庭智慧教育服务中心 以婚姻之美、婚姻之责、婚姻之义为主线,围绕婚姻文化、家风涵养、家庭教育辅导等功能,划分母亲讲堂区、婚姻调解区、文化宣传区、婚姻家庭宣誓区等,打造集婚姻文化、婚姻调解、婚姻健康教育为一体婚姻家庭教育中心。 (二)巧手之家·女性发展孵化室 以浓缩版家庭为培训教育载体,通过场景教学形式为广大女性提供家庭教育服务。提升家庭幸福指数,将空间打造成为多功能化培训空间,为妇女儿童群体提供亲子活动、手工创作等方面的展示平台。 (三)巾帼e家·多功能会议室 空间配置一组LED大屏、活动桌椅、一套舞台灯光及音效系统,满足各类主题讲堂、职业教育培训、办公会议、活动演出需要。 (四)爱乐之家·音乐室 利用原有乐器设备,为妇女儿童群体中音乐爱好者提供学习艺术、展示艺术、享受艺术的平台。 (五)党员之家·智慧党员活动室 创建党组织活动基地,配备相应办公设备,制作党建知识宣传栏,配置智慧党建平台等内容。 (六)组宣之家·大数据信息化中心 为组宣工作提供多媒体信息化阵地,满足直播录播功能,建设全市妇女儿童大数据信息平台,为组织宣传工作提供活动 阵地。 (七)快乐之家·书画室 打造现代化的书画艺术空间,定期举办书画授课和交流活动,活跃妇女儿童文化和业余生活,促进书画艺术广泛交流。 (八)心灵之家·国学室 为妇女儿童群体提供古琴、茶艺、国学等艺术展示表演活动的平台。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1月)。根据市妇女儿童发展服务中心改造需求,制定改造方案,并积极与市财政沟通衔接,解决资金 问题。 (二)招标阶段(2月)。根据财政预算,按相关程序配合市财政组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三)设计确认(3月)。招标单位确定后,市妇联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审核,对设计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确保改造质量。 (四)展陈安装制作(4—5月)。基础改造完成后,根据各功能室的需求进行设备采购,做到设施齐备,功能完善。 (五)检查验收(6—7月)。对市妇女儿童发展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进行验收,并收集整理存档项目有关资料。 四、资金管理 参照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使用,预计总投资约1865138.41元,均由市财政承担,无配套资金。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妇联 协作单位:市妇女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待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市妇联要成立市妇女儿童发展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层层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分级负责,落实责任,指导项目实施流程和检查计划,协调争取财政资金。市妇女儿童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要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确保工作质量。市妇联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保证改造逻辑合理、活动便捷舒适。要遵循动静结合的原则,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布局整体空间规划及服务内容。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妇联要加强督导,对工作的目标任务、运行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如期完成。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 资金。 2021年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建立城区智慧停车信息平台,逐步升级改造分布在不同区域的路内、路外停车位,实时信息统一接入平台管理,实现市区内停车位信息的互联互通,市民可通过停车云平台了解市区内实时停车位信息。加强停车场建设力度,构建“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停车体系,增加停车泊位供应量,2021年新建城区停车位3000个,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有效缓解市民出行停车难和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 二、资金安排 2021年全市新建城区停车位3000个,总投资约3亿元,均由社会资本投资。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底前)。进行存量停车泊位摸底统计,全面摸清城区路内、路外公共停车位情况,梳理停车现状和建设需求,制定新增停车泊位建设计划,制定路内路外停车位智慧化改造方案,落实立体停车位选点。 (二)建设阶段(5—11月)。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搭建智慧停车管理平台,设置停车诱导屏、智能道闸、地磁感应、摄像头等,完成城区路内、路外停车位智能化改造工作。完成城区3000个停车位建设工作。 (三)督查考核阶段(12月)。重点开展督查考核。针对任务,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年终总结考核。 四、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实施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相关停车场运营管理企业 配合单位:秦州区政府、麦积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1.市住建局负责天水市智慧停车信息系统、诱导系统建设,组织编制城市智慧停车平台和停车位建设方案,完成3000个新增停车位建设任务。 2.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对停车场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停车场挪用、停车场闲置、私设停车场、私划停车位、乱停放、分割销售公共停车泊位或以租赁形式变相分割销售公共停车泊位等停车服务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施划市政道路公共停车泊位。 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停车场用地政策实施,加强用地供给,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4.市财政局负责对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运营进行政策、资金扶持,支持公共停车场项目健康运作。 5.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停车场收费监督管理。督促停车场经营者在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实行明码标价。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不执行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停车规划建设管理的协调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停车工作的统筹指导,统筹协调推进方案的实施。细化分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多方联动推进,层层抓好落实,推进民生工程有序实施,确保目标全面实施,当年见效。 (二)加强项目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规划建设管理,合理调度工期计划,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平台和停车场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有效解决我市“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三)加强督查检查。城市停车问题是市民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设智慧停车平台和公共停车位既是我市城市发展补短板,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难点,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住建局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智慧停车系统和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按照计划顺利执行。 2021年热源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城市集中供热工程能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轻大气污染,提升城市供热质量,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之一。2021年开展市区热源厂建设工作,主要建设热源厂1座,换热站66座,隔压泵站1座;安装4台140MW锅炉,锅炉采用高温水燃煤链条锅炉,双层布置;敷设供热管网总长2×38.3km,促进能源科学利用,进一步提升供热质量,解决周边百姓和企业的供热需求,提高居民的幸福感。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8月)。分解任务计划,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按期完成项目各类前期手续报批,为项目启动建设奠定基础。 (二)项目实施阶段(9—12月)。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全力协调指导,加快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资金安排 项目预计总投资11.99亿元。资金来源拟申请国家及省市配套补助资金、招商引资、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企业自筹等多渠道解决,其中计划申请国家及省市配套补助资金60%。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麦积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招商局 实施单位:天水市供热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要统筹部署,加强部门协调,强化目标管理,靠实工作责任,多方联动推进,层层抓好落实。 (二)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落地工作,按照项目“拿地即开工”的计划,合理安排前期工作进度,提前做好资金筹措,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落地。 (三)强化督查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建设单位要严把项目工程质量关口,对项目建设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等情况加强动态检查和日常监管,严防安全质量等问题的发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021年餐厨垃圾 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市列民生实事) 一、目标任务 为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建设1座设计处理能力为50t/d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及配套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处理对象主要为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总占地面积25346平方米,约38亩。本项目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轻周边生活垃圾处理厂的运作负担,有力保障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5月)。完成项目计划报批、方案制定、任务分解、项目招标、组建项目公司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6—12月)。全力协调指导,按照制定的进度计划加快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5000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采用PPP模式建设,由社会资本自筹资金。 四、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单位:PPP项目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住建局要履行好实施机构责任,做好部门协调,强化目标管理,靠实工作责任,多方联动推进,层层抓好落实。 (二)加强投资监管。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拿地即开工”的计划,提前做好资金筹措,市住建局和财政部门要按照批复概算,加强建设期绩效考核,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用。 (三)强化督促问效。市住建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督促落实。督促有关部门按进度完成各项任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