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政府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努力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水平,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国资国企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情况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1.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市政府国资委先后4次召开委党委会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举办2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召开专题交流研讨会2次。同时,我委始终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4次。
2.持续深化宪法学习教育。
市政府国资委结合“12.4宪法宣传周”,在全市国资国企系统内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宣传工作,将《宪法》专题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宪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车间、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各企业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厂内报刊、微信公众号等措施,通过“线上+线下”“传统媒体+网络平台”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图文、案例、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呈现《宪法》知识。
3.不断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
积极谋划新一轮国企改革行动。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天水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市政府国资委先后多次邀请知名法律专家开展《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基本法规和专业法规专题宣讲,每年邀请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警官开展“防电诈,反电诈”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国资国企系统干部职工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氛围。
5.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
市政府国资委结合自身实际,详细制定了《市政府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国资国企系统普法工作要点》,全面安排部署普法工作,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督导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企业的普法工作要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6.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
市政府国资委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坚持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工作思路。坚持落实决策启动论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天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应备必备、应审必审、有错必纠,没有不报、漏报、被纠错情况的发生。同时,我委认真落实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选聘甘肃瀚邦法律服务有限公司为我委的法律顾问单位,我委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国资监管政策规章制定、国企改制重组以及指导企业解决经济纠纷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审查经济合同;对监管企业债权债务的清理提供专业法律建议;积极参与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案件的调处、答疑、疏导等工作。
7.持续推进平安天水建设。
市政府国资委以《国资国企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抓手,以《年度国资国企系统普法工作要点》为主线,通过以培代会,多次邀请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工作人员对全系统法务、财经人员进行防电诈专题业务培训,切实做到“防反诈、反电诈”工作全动员、全知晓、全覆盖;通过以案释法,围绕全系统中心工作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专题研讨培训,进一步推进本系统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其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监管企业依法治企的能力,有效提升广大企业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
8.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根据2019年市政府“三定”编制方案规定,市政府国资委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故无此项工作。
9.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根据2019年市政府“三定”编制方案规定:“市政府国资委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因此市政府国资委不存在公共服务和事项审批。
10.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市政府国资委严格落实拟评事项报备制度。我委要求各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国资委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严格落实评估事项备案、审查制度,明确评估主体是否合适、评估程序是否规范、矛盾纠纷是否排查、风险等级是否准确、涉稳隐患是否化解以及全程跟踪化解控制风险责任清单是否建立、措施预案是否全面、各类原始材料是否齐全。
11.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根据2019年市政府“三定”编制方案规定:市政府国资委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故无此项工作。
1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充分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国资讲堂”等载体,在国资国企系统内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采取“线上+线下”学习方式,深入学习条例,掌握《条例》出台意义、主要内容、规定要求,增强国资国企系统运用《条例》指导工作的自觉性
13.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
市政府国资委坚持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工作思路。坚持有事集体决策、上会专题研究,无论是委内重大行政事项的决定,还是关于监管企业重大项目投资,都及时召开委务会进行集体商讨决定。同时,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加大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事前审查力度,坚持重大决策前调研论证,各监管企业在重大经济合同签订、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报批时,必须出具法律意见书,科学论证、依法决策,全面降低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有效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1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市政府国资委坚持落实决策启动论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核。
15.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市政府国资委严格落实《天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应备必备、应审必审、有错必纠,没有不报、漏报、被纠错情况的发生;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在门户网站公布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16.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根据2019年市政府“三定”编制方案规定:市政府国资委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故无此项工作。
17.加强行政监督。
根据2019年市政府“三定”编制方案规定:市政府国资委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故无此项工作。
1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市政府国资委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础性制度和工作机制,依托市政府国资委子网站,对政务信息公开进行了优化,2023年全年累计在市政府国资委子网站高质量公开领导分工、政策解读、“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等21类182条信息。主动公开的182信息中,公开年度国资国企委系统“三抓三促”行动工作信息35条,工作动态51条,通知公告9条,企业党建17条,政策解读文件5条,其他各类公开信息65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市国资国企相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9.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市政府国资委每年年初,委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国资国企系统普法工作要点》,全面安排部署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并将实施情况纳入本系统年度工作考核当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推进了我委各项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落实领导干部学法、会前学法和述法工作制度。我委制定印发《市政府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其中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作出了明确安排,严格落实党委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政府国资委法治建设工作自开展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国企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宽。二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在向管资本职能转变过程中,部分企业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有待提升,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有待加强。三是督导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法治国企和合规管理建设力度有待加强,当前市属企业法治建设仍存在总体不平衡问题,部分企业尚未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规建设要求,各级子企业合规建设不到位,人才队伍较为薄弱。
三、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工作计划
下一阶段,我委将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结合市政府国资委的职能定位,着眼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统筹好机关和企业的法治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督导市属监管企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和引领带动职工群众“绝大多数”更好结合,坚定国资国企法治建设正确方向。二是以更高标准优化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坚持与时俱进,注重“立改废释”并举,建立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建立起符合要求、符合实际的系统、科学、有效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三是以更大力度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合规管理,逐步探索建立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管理平台,形成全员合规的良性机制。加强督导市属监管企业推进公司律师和合规业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补齐依法治企高素质人才短板。
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