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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分析报告 | ||||||||||||||||||||||||||||||||||||||||||||||||||||
| 2022-10-25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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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 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9年3月,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2、负责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 推进现代企业制定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4依据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推荐、考核、任免,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等。5、组织、监管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依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加大国有资本运作力度,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6、按照出资人职责,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7、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文件和政策措施,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8、负责驻市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10、与市属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内设办公室、运行监督科、产权管理科、企业改革科、企业人事科、企业党建科、政策法规科七个科室,机关行政编制21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2.直属事业单位 天水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1名,设主任1名(副县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4个,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 二、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二) 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 (三) 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三、 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145404.95万元;支出145404.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732.39万元,增长99.5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540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619.05万元,占总收入98.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占总收入0.3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5.90万元,占总收入0.88%.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540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05万元,占0.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404.9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732.39万元,增长99.5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61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992.99万元,增长99.5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决算数为14347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985.74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企业资本金注入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5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3.95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决算数为2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万元,增加18.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3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6万元,增加1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科学技术支出决算数为12万元,去年没有此项,所以没有对比。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3万元,较去年决算数减少17.94万元,减少27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510万元,去年没有此项,所以没有对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619.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78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117.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9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减少。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5.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85.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9.4万元,增加96%。主要原因是资本金注入增加。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万元,去年没有此项,所以没有对比。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维修(护)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135.11万元减少22.5万元,减少16.65%,主要原因是疫情减少上年度培训费和办公电费的原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3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包含下属二级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通用设备67.28万元,家具25.77万元,房屋150万元,无形资产6.56万元。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绩效目标有4个项目,涉及资金777万元。设定的项目预期目标已基本实现,部门整体评级为“优秀”。 (二)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涉及的1个项目资金到位率、支付率均按照年初预算计划完成,项目顺利实施,绩效目标自评得分均超过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7万元,执行数为7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资金按预算时限基本拨付到位,各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年初绩效基本完成,有效保障了工作的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数量、效益指标过于简单,不够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优化工作理念、规范工作流程,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资金执行季度计划,实行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跟踪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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