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政府国资委网站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08-24 10:40
信息来源: 市政府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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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府网站集约化子站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政府国资委政府网站集约化子站的管理,规范网站的信息内容日常维护,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依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函字〔2018〕8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常态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对照相关检查指标进行日常维护。

二、政务信息公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和内容一律不得公开;对政务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三、按照《天水市政府网站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委主要领导为子站常态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日常工作由委办公室承担,并确定一名网站信息发布员和一名网站信息审核员,具体负责网站管理及政务信息的采集、发布和更新等工作,按照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履行运维职责。

四、委网站信息发布员和审核员要结合市委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门子网站日常更新规范化指南》加强网站内容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上传播,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活动、重大任务以及我市国资国企改革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委网站信息发布员和审核员要时刻关注国务院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市政府以及市属国有企业等官方网站,并对国资国企改革重大政策及重要国民经济信息及时转载,确保网站内容同向而行,上下一致;对我委自行发布的信息要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

六、其他科室结合市政府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改革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天改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按照各自职责每月向委办公室报送2条工作信息;委办公室督促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每月上报2条高质量信息;企业党建科(企业工委)督促中央、省属驻市国有企业每月上报1条基层党建信息。(注:已发布到企业网站的信息可直接上报网站链接)

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登记制度,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统一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见附件1),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报办公室备案后,由委网站信息发布员和审核员审核编辑后对外发布;企业信息经委网站信息发布员和审核员汇总审核后择优对外发布。

八、办公室要加强对委网站信息发布员和审核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熟悉掌握国家和省、市有关网站维护、网络信息等方面的规定文件,确保我委网站的日常信息维护不缺项、不漏项、不错项,提高我委网站建设质量。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由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附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

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doc

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