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扬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的决定》。我市人民监督员王朝晖同志荣登榜单,获此殊荣。
此次通报表扬系最高检与司法部首次针对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的联合表彰,王朝晖同志现任天秦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水市律师协会会长,担任人民监督员10年间,累计监督各类案件100余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过硬的专业素养,为维护司法公正、推进阳光司法作出积极贡献。

在履职过程中,他始终深植法治思想,坚持精进学法用法。一方面深耕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深刻领会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另一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善于从专业视角捕捉监督线索、剖析案件关键,提出的监督意见兼具法律依据与实操性,为人民监督工作高质量开展筑牢基础。
他恪守监督职责,敢于较真碰硬,履职成效显著。在检察机关案件听证、评查等环节,始终坚守原则、直击问题核心,所提监督意见切实可行。其监督办理的李某某教育领域诈骗案,因监督精准、效果突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2022年首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

同时,他充分发挥法律人专业优势,积极传播司法民主理念。深入社区、学校、机关单位开展宣讲活动,围绕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流程与成效进行普及,结合亲身参与的典型案例生动阐释司法公正价值,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信任感,推动“阳光司法”理念深入人心。
十年坚守,初心如磐。王朝晖同志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优秀人民监督员的使命担当,是法治思想的践行者、法治实践的推动者、司法民主的传播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其卓越履职事迹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了坚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