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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1 17:36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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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甘司发电〔2024〕3号)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认真对照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和要求,在逐级推荐、综合评定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公安等部门意见后,提出了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公示名单

(一)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拟推荐对象(2个)

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

秦州区司法局

(二)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个人拟推荐对象(2名)

林永兵  秦安县公安局缉毒缉私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

李  赟  中共清水县黄门镇党委书记

二、公示时间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反映时间、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部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938-8213547(兼传真)

通讯地址: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D座3区1308室

电子邮件:tssfxj@126.com



中共天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