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司法厅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甘司发〔2023〕106 号)要求,我市认真对照评选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要求,在逐级推荐、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经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研究,推荐市委宣传部等6个单位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王奎等8名同志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委宣传部或市司法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6个)
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
天水市烟草专卖局
秦州区太京镇人民政府
甘谷县六峰镇人民政府
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水县人民法院
二、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8名)
王 奎 天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赵东红 中共天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王世强 天水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
赵维娜 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三级主任科员
吴晓红 天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综合协调科科长
付文婷 麦积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
秦凯亮 秦安县司法局西川司法所所长
李翊军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三、公示时间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至8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四、受理反映时间、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938-8299626
市司法局联系电话: 0938-8213547
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
天水市司法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