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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7 18:28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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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公告(第8号)、省司法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就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时间

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已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现场受理材料时间、地点

2023年7月17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天水市司法局律师和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科(天水市秦州区天河广场D座1312室)。

三、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四、其他事项

对于原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须交回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正、副本(无需携带封皮)。

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请关注司法部、甘肃省司法厅和天水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938—8215633


天水市司法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