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建立了首届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几年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促进公民参与政府立法、反映社会意见建议、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进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因首届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期限临近届满,决定开展第二届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关注立法工作和所在区域、行业的建设与发展,有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积极性;
(四)能够将有关立法动态和信息及时传达给有关单位和群众,及时反映所在地区和行业对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呼声,做好立法调研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五)具备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人员、办公场所及其他基础条件。
二、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
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收集基层社情民意、有序参与市政府立法相关活动的平台,主要承担下列职责:
(一)收集和反映基层组织和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配合开展立法前评估工作;
(二)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政府立法调研和课题研究,协助就地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
(四)对已经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宣传;
(五)收集汇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施行情况,配合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收集和反馈有关政府立法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需要基层立法联系点完成的其他工作。
三、申报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愿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单位可以自主申请,填写《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表》,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市司法局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科。市司法局将对申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单位进行综合考察,择优选定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闫 静
联系电话:0938-8296396
电子邮箱:tssfjlfk@163.com
附件: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申报表.doc
天水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