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度全省“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通知》(甘司发〔2022〕55号)要求,经各县区司法局对辖区内的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自查自评,征求相关基层党委、政府、纪检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市司法局审核考评,现对全市拟推荐申报名单予以公示。
一、“枫桥式”司法所(1个)
张家川县司法局刘堡司法所
二、“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2个)
麦积区总工会职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武山县四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枫桥式”人民调解员(2人)
王顺祥 秦州区皂郊镇下寨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王爱芳 清水县诉前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自公示之日起向天水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馈,我们将认真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10月27日
联系电话:0938—8213032
电子邮箱:1487857697@.qq.com
天水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