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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2-09-06 18:56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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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人员健康。根据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司办通〔2020〕76号)和《甘肃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现提醒天水考区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并执行以下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一、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管理。应试人员应做好本人9月17日客观题考试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司法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设置“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所有应试人员应于考前7天(9月10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完成在线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设置《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

二、考试前,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1米间距。

三、正常参考。应试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健康码为绿码,考前7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严重本土疫情或外溢风险较大的地区、按照我省规定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地区旅居史(以上地区名单以考试开始当天的为准),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或港台旅居史,体温正常(<37 .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本人考试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甘肃省外旅居史者,到达天水考区后须完成3天2检。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建议甘肃省内考生考前7天非必要不离开甘肃。尚在省外的考生建议提前7天到达天水考区,以免耽误考试。

四、隔离考场参考。以下人员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出现体温异常(≥37.3℃)或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且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后认为可以继续参考的应试人员转移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不能参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试:

1.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者;

2.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理地区旅居史人员;

3.甘肃健康出行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4.已治愈出院的确认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重点涉疫场所风险人员的;

6.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考试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者。

请各位考生,特别是外地考生务必提前做好个人行程安排和健康管理,确保入场时符合防控要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准备和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所有应试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除在进行身份识别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应试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在考场逗留,不得聚集。

八、应试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保证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省卫健委等有关文件执行。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天水考区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相关检查,服从考场疫情防控管理。

天水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938-8215633

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938-8329683,8320120


天水市司法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