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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十四五”】科学立法篇: 把好立法“入口关” 提升立法“含金量” ——天水市“十四五”期间地方立法工作纪实

发布日期:2026-01-05 10:23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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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十四五”】科学立法篇:

把好立法“入口关” 提升立法“含金量”

——天水市“十四五”期间地方立法工作纪实


“法者,治之端也”,“十四五”期间,天水市司法局立足统筹推进全市法治建设职责,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在地方立法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合法审查职能。五年来,累计推动制定修改8部地方性法规和1部政府规章,完成规章立法后评估1次,组织参与立法调研5次,有效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谋划,把好立法“入口关”

坚持“早谋划,广征集,严论证”,严格按照《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规定,提早谋划市政府任期立法规划与年度立法计划。通过广泛征集建议、召开专题座谈会、依托专家委员会成员论证评估等方式,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多轮筛选与科学论证。始终坚持立法为民导向,将契合地方发展需求、彰显地方特色、回应群众关切的立法建议纳入规划计划,从源头上确保立法的针对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筑牢立法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二、制度创新,夯实立法“支撑点”

持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一是完成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换届,同步出台《天水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让立法更接地气、更聚民智。二是推动成立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专家委员会,整合法律、行业领域专业人才资源,打造高水平立法“智库”。专家深度参与立法计划制定、草案审查、难点论证、清理评估等工作,为立法注入专业力量与智力支持。

三、深入调研,提升立法“含金量”

坚持问题导向,将调查研究贯穿立法全过程。一是积极参与《天水市文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二是深度参与《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等草案起草的前期调研工作,梳理立法核心诉求和实践痛点,精准回应“为什么立法、立什么样的法”的核心命题。三是创新开展天水市红色法治文化地方立法专项调研,挖掘本地特色法治资源。通过扎实调研,确保每部法规草案都根植于天水实际,回应现实发展。

四、统筹协同,强化立法“保障力”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协调作用,为立法提供全过程保障。一是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与起草部门沟通进展、研判问题、督促落实。二是加强与市人大法工委的请示对接,精准把握立法导向与技术要求。三是主动协同发改、财政、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凝聚共识,破解管理职责划分等立法难题,形成工作合力。

五、精益求精,严控草案“质量线”

在合法性审核与草案完善环节,严守立法质量生命线。一是强化前期调研,聚焦可操作性,深入基层听取意见,确保制度设计务实管用。二是拓宽民意渠道,除书面征求意见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矩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依托基层联系点与专家委员会,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论证。三是严格审查把关,将立法质量作为核心生命线,坚持权限、程序、内容合法统一,借鉴先进经验,优化条款设计,确保草案达到“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高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