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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三举措”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发布日期:2025-08-06 15:03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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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天水市以“复议为民”为核心,深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通过制度创新、流程优化和联动协同,推动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实现案件质效与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一、制度创新:践行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

一是便民受理体系立体化。通过“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推广“陇原微复议”微信小程序实现“扫码即申请”,在经济开发区设立企业专用联络点,助力企业快速维权。信访大厅设置引导标识,引导更多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化解,市县两级公布复议机构联络方式及流程,接待窗口累计服务群众超500人次,形成“15分钟复议服务圈”。2024年全市复议申请量同比增长129.57%。二是审理机制效能化改革。建立繁简分流机制,2024-2025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1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40%。创新“听、稳、理、商、调、结”调解六步法,2024年通过调解化解争议124件(案前20件+案中104件),调解结案率从2023年23.75%上升至2025年37.40%。转变书面审理传统,通过听证、实地调查等方式保障当事人权利,2024年以来全市举办听证会5次,对264件案件充分听取意见,对复杂案件开展实地调查30余次。三是数字赋能成效显著。通过“陇原微复议”实现申请材料电子化率100%,案件流程透明度测评满意度96.2%。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申请数同比增长达77.38%,复议调解结案率较2023年提升5.39个百分点。

二、协同治理:打造依法行政监督闭环

一是源头治理多元化预防。增强前端化解能力,注重在调解过程中了解社情民意,充分研判行政执法不规范、行政管理不科学的问题和类型化矛盾成因,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预防各类行政争议的发生。二是府院联动实质化运作。与法院、检察院建立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执法标准,复议后再诉率压降至4.63%。共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5份,纠治市场监管、社保等领域共性问题。三是监督问责精准化实施。建立“个案纠错+类案治理”模式,通过案件评查、通报抄告等机制,推动市级复议案件实现“零败诉”。

三、突出成效:法治政府建设的“天水样本”

一是主渠道作用凸显。‌调解率持续上升,2024年调解结案率38.95%,2025年7月底调解结案率39.47%,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凸显。二是示范效应显著。3起案例入选全省行政复议十大优秀案例,数量居全省首位;市级复议案件实现“零败诉”。“能动复议”模式获省级推广,推动行政复议成为行政争议化解的“终点站”,复议调解经验写入全省行政执法培训教材,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实践样本。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突破。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定期研学制度,开展专题培训12场,培养专业复议人员56名。通过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显著提升。

天水市通过“便民化申请、智能化审理、协同化联动、制度化规范”四维发力,实现调解结案率、群众满意度上升,行政诉讼量、败诉率下降的“两升两降”目标。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复议数据赋能执法监督,扩大企业专项服务覆盖面,巩固“主渠道”效能,为全省行政复议实践提供“天水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