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的目标任务,采取“五项举措”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法治建设“方向盘”。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把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制定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印发《天水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开展2023年度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专题述法、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有力推动“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提档升级。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出台《天水市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天水市法治建设平时考评工作办法》,将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考评的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法治督察问效。部署开展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优化营商环境、民生领域突出法治问题等重点领域专项督察,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快职能转变,激活营商环境“一池水”。不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市政务服务网点整合设置11个综合窗口和6个服务专窗,13类88个集成主题服务事项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分别增至307项、58项、925项。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今年以来全市共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876个,任务1478批次,抽查各类主体11169户,关联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抽查3726批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万所联万会”、“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等专项行动,累计走访民营企业164家,召开座谈会104场,出具法律意见书505份,排查法律风险204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有效预防化解涉企法律风险和矛盾纠纷。
三、严格规范程序,拧紧重大决策“安全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对168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持续提升。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开展第五届市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公开选聘1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从业经验足的法学专家、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为市政府法律事务办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5件(次),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实施《天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天水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天水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天水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和专项清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四、健全体制机制,打好执法监督“组合拳”。有序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市9780名行政执法人员和新增901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更换执法主体资格证341套,集中换发行政执法证件8941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15件,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提供基础性保障。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出台《天水市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柔性执法。制定市级市场监管领域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96项、免予行政处罚事项67项。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理“两轻一免”行政处罚案件2.2万余件,采用行政柔性执法方式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100余件。
五、突出法治为民,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依托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运用“甘肃法网12348”和“12348”省级热线平台,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478件,办理公证案件6380件、司法鉴定案件3110件,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9135件。稳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柿柿如意调解室”“虎林调解工作室”“老王调解室”等调解名片。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增至112个,专职人民调解员增至3409名,人民调解队伍力量得到充实。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民间纠纷9134件、调解成功9006件,调解成功率98.6%。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760场次,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持续增强。全市累计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7个,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1.5万余名、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043户,指导培育特色法治乡村21个,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