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和主动创稳提质增效主题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法治化水平,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的部署要求,近日,天水市司法局印发通知,就全市扎实开展“1+N”行动明确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要求和举措,全力推动“1+N”行动落实见效,助力基层主动创稳提质增效。
通知明确,在全市实现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平均每个村(居)5名“法律明白人”的基础上,着重扩面提质增效,通过摸底准备、结对衔接、培训提升、完善机制、全面推进、总结提升六个阶段两年努力,使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常态化、专业化,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作用发挥更加突出,激励保障更加有力,成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不断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
通知要求,各县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1+N”行动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作用,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之间的联络工作,为“1+N”行动提供必要条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要注重总结宣传,深入挖掘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中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广泛宣传“1+N”行动工作成效。要强化督导考核,将“1+N”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八五”普法终期验收和法治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等,探索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优势互补上取得新实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