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严格落实“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指派”制度,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近日,天水市印发《关于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从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指派、案卷报送、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就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办案程序、保证法律援助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指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原则上要求申请人亲自申请。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案件证明材料、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规定不需提交困难证明的除外)。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机构对受理的法律援助,应当核实申请人身份,审查案件主要证据材料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按照“轮流指派、总体平衡、灵活调整”的原则,依次轮流循环指派,做到总体平衡、公平公正,确保每个律所和每名律师都能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同时,根据《甘肃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了具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支付流程,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按时发放。对于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按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实行一案一卷,统一管理。
《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引导支持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从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评查全过程做好法律援助监督工作,为受援人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要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组织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对承办案件质量不合格、执业活动不规范或被受援人投诉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要加强案件办理考核,将法律援助案件纳入律师工作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年度评先选优中优先考虑。要加大对法律援助法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是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民生工程。下一步,天水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服务标准,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建立法律援助质量检查制度、跟踪制度、投诉处理和质量评估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