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至28日,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魏立宪带领第一验收组对天水市样板司法所、“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育创建工作进行复核验收。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县区党委、政府、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验收。
复核验收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样板司法所——甘谷县司法局六峰司法所、秦州区司法局娘娘坝司法所,“枫桥式”司法所——秦州区司法局中梁司法所,“枫桥式”调委会——甘谷县大像山镇东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首批“枫桥式”行政调解组织秦州区税务局调解委员会、甘谷县税务局调解委员会等基层单位组织,通过实地查看、台账查证、案卷抽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样板司法所的规范打造、队伍建设、履职情况、所务管理及人民调解组织基础保障、人员构成及经费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评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和指导,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复核验收组对天水市“枫桥式”培育创建及各项工作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做好创建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同志批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要充分认识到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对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二要以“枫桥式”培育创建为契机,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坚持从软、硬件建设发力,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挖掘更多优秀的调解力量,高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高质量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三要充分发挥样板打造及“枫桥式”引领示范作用,打造亮点特色,注重统筹兼顾,以点带面,以品牌创建引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及履职服务能力提档升级。
随后验收组一行还专门看望了下沉到我市玉泉司法所挂职的监狱干警,详细询问了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勉励他们自律、自觉,扎根基层、积极发挥监狱人民警察专业优势,在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为基层法治建设作贡献。
下一步,天水市司法局将紧扣创建工作目标责任,贯彻落实复核验收组指导意见,聚焦短板弱项,坚持查漏补缺,持续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创建,促进领航示范,不断提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智能化水平,积极为平安天水、法治天水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