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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巡礼】凝心聚力谋发展 奋力开创法治张川新局面

发布日期:2023-09-0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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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张家川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推动张家川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认真落实《张家川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为全县各党委(党组)配发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列入党校授课和各级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县委、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举办县级、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三是通过专题会议、专题研讨、制定培训计划、召开学习会、报告会、研讨班、培训班,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了全县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覆盖。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9期,县委常委会学法31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共85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43部。

坚持立法为民,有效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及时将关系张家川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急需的项目列入立法计划并制定出台,发挥好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民族地区立法实现新突破。修订完善《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制定《张家川花儿传承与保护条例》单行条例和《张家川县市容市貌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地方性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较好地发挥了法治的引领作用和推动作用。制定《关于聘任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顾问的通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和立法顾问作用,真正成为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直通车”和“连心桥”。

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分三批公布告知承诺制事项117项。县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事项达到80%以上,“网上可办”事项达到90%以上,全县1458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县直部门平均跑动次数0.13,平均材料数2.91,承诺时限压缩比81.29%,即办件率47.9%。加快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推动73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137项事项“省内通办”。二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委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3名,15个乡镇和28个机关单位聘请法律顾问40名,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34次,参与信访复查案件处理24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选取张家川县马鹿河中小河流域治理和张家川县妇计中心综合业务建设2个项目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三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省、市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张家川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和上报备案、定期评估清理等管理制度。2021年以来,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张家川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张家川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张家川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等6个规范性文件,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3件,开展“放管服”改革、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方面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6次。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和常态化。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劳动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健全执法资格培训年检制度,完成全县1207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国统一制式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落实“两轻一免”柔性执法,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将行政执法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2021年来累计办理相关案件2896件。

浓厚法治氛围,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200余人,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510余人,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处,聘请法治副校长221名,抓好国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培养公民法治信仰,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等以案释法活动120期。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作,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 个,省级示范村21个,市级示范村20个,法治文化广场18个,法治打卡地1处,“法雨沁阿阳”作品1部。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坚持和加强“三治融合”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成村级综治中心232 个,健全完善网格员管理制度,提升基层治理“精准度”。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评选等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培育刘堡、胡川为“枫桥”式司法所,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建立“1+1+15+N”行政争议化解体系。连续两年荣获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