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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发布日期:2020-09-21 14:20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社区矫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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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天水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对麦积区、甘谷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深入麦积区甘泉司法所,甘谷县磐安、新兴司法所,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面对面的与2020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7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进行交流谈话,并与部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属详细了解家庭情况、心里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生活现状、就学就业、思想状况等基本状况,对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了解。现场重点督查了在矫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档案、管控、合法权益保障、身份保护等情况,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定期报道、学习劳动、思想汇报等方面的表现。

督查组对麦积区、甘谷县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全面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工作情况,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清、现实表现清、行动去向清、监管责任清”为标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二是要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列为重点对象,进行专门的管理和教育。要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理念,因人而异、因案制宜制定矫正方案,实行个别化矫正。在社区矫正过程中 ,要保障其正常就学、就业和生活等。

三是要要做到因人而异、精准施策。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需要,按照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别进行,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采取思想、法治、道德教育和心辅导等措施,促使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改过自新,争做一名守法的合格公民,顺利回归社会。

四是要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社会专业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员等参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为其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