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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省司法厅复核验收天水市 “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育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02 16:42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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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省司法厅复核验收组组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魏立宪一行对天水市“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育创建工作进行复核验收。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权亚飞、县区司法局及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陪同验收。

复核验收组先后深入到天水市麦积区总工会职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张家川县司法局刘堡司法所、武山县四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标考评标准,查看功能用房设置、硬件设施配备、标牌标识悬挂等阵地建设情况,逐项审核制度建设、调解案卷、业务培训、档案台账等资料规范情况,同时对司法所工作职能作用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调解员人员构成及经费落实等方面进行了现场交流和详细问询。

复核验收组对天水市 “枫桥式”培育创建及各项工作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要以“枫桥式”培育创建为契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从软、硬件建设发力,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挖掘更多优秀的调解力量,高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高质量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天水市司法局将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用更高更严标准持续推进“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育创建,坚持高站位统筹、全方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创建,促进领航示范,不断提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智能化水平,为平安天水、法治天水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