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掌握“法律明白人”培养及作用发挥,进一步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助力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天水市司法局围绕“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基层依法治理等内容,随机抽选了30个行政村、7个社区,500余名基层群众和230余名“法律明白人”,通过查阅台账、走访了解、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及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如何更好地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及作用发挥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一、“法律明白人”培养及作用发挥
(一)“法律明白人”培养
一是制定印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八五”普法规划,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力量,着力构建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多部门协同配合,普法讲师团、乡村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培养工作机制,精心绘好“法律明白人”培养“规划图”。二是明确“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职责和管理措施,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市县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中心工作,推动“法律明白人”与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一体推进,实现村民小组、社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为确保2025年底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6名“法律明白人”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健全遴选认定、学习培训、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等制度,推动 “法律明白人”培养规范化运行、可持续发展。印制“一计划两册三表”(活动计划,培训对象、参训人员花名册,宣传活动、矛盾纠纷、法治实践登记表),建立“法律明白人”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目前,全市共培养“法律明白人”9200余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占8.78%,大专文化程度占24.32%,高中文化程度占41.06%,初中及以下占25.84%;村(社区)干部占78.11%,人民调解员占41.62%,村(居)民小组长占9.54%,其他人员占12.35%;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3名“法律明白人”培养目标。
(二)“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法律明白人”是新形势下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有效载体,是推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一支生力军,有助于提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组织“法律明白人”,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深入田间地头、村居院落、集市庙会,通过走村串户等方式,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累计参与普法宣传活动690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万余份。“法律明白人”已成为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是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争做定纷止争“普法带头人”。全市“法律明白人”能够积极协助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开展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等活动,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引导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麦积区社棠镇郭坪村“法律明白人”老支书郭彦生,成立“柿柿如意”调解工作室,将邻里纠纷、婆媳矛盾、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放在柿树下、凉亭里,进行阳光调解。目前“柿柿如意”调解工作室已成为郭坪村的“公平秤”,不管是“路不平、灯不明”,还是“家不宁、车难停”,“有纠纷找老郭,找老郭没纠纷”成为郭坪村广大群众的共识。2022年,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11600余件,“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调解8500件次,参与率为73.3%,调解成功率96.50%。
三是服务基层法治建设,争做法治创建“人人参与者”。全市“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带头参与辖区内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主动参与村民议事、村级公益事业发展等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在服务基层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秦安县五营镇袁庄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袁庄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协调解决村民因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发生纠纷,营造人人参与文明乡村创建的良好氛围。秦州区“法律明白人”联合区法院,在一起农村道路通行及归属问题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对当事人进行现场说法、以案解法,实现了案件中民事部分实质性化解。全市“法律明白人”累计参与法律志愿服务、法治示范创建活动2980人次,切实发挥在基层法治创建中示范带动作用,真正成为推动法治天水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符合培养条件人员较少。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在村里的常住人口,大多为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基本上占村民的70%以上,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符合条件的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培养任务要求。
二是村民参与积极性不高。“法律明白人”是通过村民自荐(村组指定)、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程序产生,但我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大多数都是村组指定的,村民自荐产生的很少,通过指定性的培养,村民自身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是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限。目前,全市“法律明白人”大多数由村“两委”干部担任,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占66.9%,平时重点忙于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对自身的法律知识重视学习不够,在法律知识理解运用方面有欠缺,参与基层依法治理作用有限,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能力不足。
四是缺少专项经费支持。“法律明白人”无待遇保障,对于专业人才缺乏吸引力,村干部和“五老”人员等法律明白人,自身素质难以胜任解释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问题。其次,市县级组织开展的“法律明白人”培训,培训的食宿费用问题存在着很大困难,需要财政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五是培养师资力量薄弱。市县区虽然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集中培训,但普法讲师团到乡镇开展宣讲、培训的次数有限。县区“法律明白人”培养还是以乡镇为主,而乡镇培训又以司法所干部为主,他们均是非法律专业人才,在培训中大多是照本宣科,在系统性、专业性方面还存在很大不足,对法律理解、融会贯通方面还有很大欠缺。
六是法律素养和参与途径成为影响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通过3000多份“法律明白人”问卷调查,对自身法律素养不足、参与途径不知道方面占很大比例。“农村法律明白人”认为影响参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活动的主要因素中:没有时间参与的,占调查的人数15%;不知道如何参与的,占调查的人数38%;法律素养不足的,占调查的人数40%;缺少激励措施不想参与的,占调查的人数7%。
三、对策及建议
(一)丰富培养方式,提高培养质效。采取线上和线下齐头并进的方式,利用“视频授课+案例学习+结业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法律明白人”开展常态化培训。线上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网校、各类普法公众号等平台载体作用,让“法律明白人”利用闲暇时间,完成学习培训任务。线下采用专题培训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形式,提供“人人可学、处处可学、时时可学”的培训环境。创新培养方式,建议与省内各大高校联合建立乡村“法律明白人”教学基地,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
(二)整合人力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整合普法讲师团、乡村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组建专兼职结合的“法律明白人”讲师团队伍。将“法律明白人”纳入普法骨干和人民调解员培训主体,每年组织“法律明白人”进行法治培训不少于2次,增强“法律明白人”依法办事能力和业务水平。县区负责抓好乡镇普法骨干的培训,乡镇要负责抓好村、社区上法律明白人的培训,真正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都有法律明白人。
(三)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参与兴趣。各级党委、政府应建立“法律明白人”经费保障机制,将培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拨付“法律明白人”培养专项经费,为培养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将业务培训、履职尽责等情况作为重点考核评价内容,对表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替换,激励“法律明白人”在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政策法规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各类新媒体平台应加大“法律明白人”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先进事迹,让广大群众知道遇到矛盾纠纷、法律问题可通过“法律明白人”解决。注重兼顾传统宣传模式,通过宣传栏、法治讲座、发放书籍、村广播等基层群众最普遍接触的宣传方式,扩大“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的影响力。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创作微视频、普法小品、文艺作品等,加大对“法律明白人”典型榜样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法律明白人”的认可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