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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创新建机制 提质增效促规范——天水市制定实施《天水市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

发布日期:2021-09-29 17:50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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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法治天水建设的规范化发展,我市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量不断加大,而且审查要求高、任务重。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已对170多件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审查市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招商引资框架协议、各类合同等法律事务70多件,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天水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在扎实调研,综合分析目前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近日,天水市司法局牵头制定了《天水市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将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执行。

《程序规定》共25条,主要规定了制订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政府法律事务范围,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送审材料、处理等情况,明确了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的类型和审查权限、审查内容,承办部门的工作职责和送审材料等内容。

《程序规定》要求,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的全过程。《程序规定》明确了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的范围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协议、合作协议(民事协议)等重大法律事项及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明确由市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

《程序规定》明确,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情况重大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执行上级紧急命令或者党委政府领导批示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等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合法性审查主要从主体是否合法适格、事项是否于法有据、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审查;合法性审查一般采取书面审查形式,根据需要,可以开展实地调查研究、书面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等形式。并对合法性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查结果的处理、审查意见书的出具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程序规定》的制定出台,是天水市在法治建设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提高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水平精神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程序规定》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体制机制,必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随着文件的印发实施,天水市司法局还将全面规范合法性审查文书、报送材料、程序等各项工作,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县区、政府各部门以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为依托,以健全部门内部合法性审查机构和机制为突破,以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规范有效,助推政府依法行政质效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