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疫情防控和化解矛盾预防命案发生的批示精神,天水市司法局迅速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紧抓实抓细维护稳定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法治宣传、重点人群管控和人民调解工作,确保当前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一、抓宣传,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引导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把做好疫情防控中法治宣传工作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以网络、电视、新媒体普法为主,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注意采用权威准确的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在回应社会关注、舆论关注中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努力营造人心安定、人人尽责、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及时为全社会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主动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号召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普法带头人”作用,动员全民开展“网格式”“地毯式”疫情防控,提升基层社会依法治理能力,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抓重点,加强重点人群稳控管理
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各项管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人群的教育引导和管控工作。全面摸排辖区社区刑释解矫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的出入管理、个人防护、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确保重点人群不感染、不传播疫情。全面排查摸底在重点人群及其近亲属外出和疑似、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况,确保重点人群疫情早发现、早排查、早治疗。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就近期释放的人员必接必送事宜加强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协调对接,及时了解当地疫情及交通管制情况,对接回的刑满释放人员一律按照当地卫生部门要求进行登记、隔离。对重点人群中有请假外出、办理居住地变更和前往疫情风险区等情况的人员进行重点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值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专人值班轮守。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将重点人群发生疫情情况纳入应急预案,按照“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做到防范有力,处置及时。
三、促稳定,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优势,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下,主动融入网格化排查工作,充分发挥“人头熟、情况熟”优势,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结合全省“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和全市婚姻家庭和邻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贯彻落实省市委批示精神,加强婚姻家事调解,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立足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组织专门力量及时调处排查出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严防“民转刑”等命案事件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优先使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反映诉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矛盾纠纷排查“日报告”制度,建立疫情防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切实将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压制在基层、控制在当地、化解在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