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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创稳】天水市部署开展“主动创稳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3-04-28 18:47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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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市主动创稳和“三抓三促”行动要求,天水市司法局部署开展“主动创稳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从4月到11月,利用8个月时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进一步提高平安天水建设水平,为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推动人民调解组织进网格、进园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物业、进工会、进信访、进法院、进公安派出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时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排查,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分类梳理,特别是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建立专门工作台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加强矛盾纠纷预测预警、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

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对基层常见易发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及时就地化解。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门调解团队联动化解。对不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对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可能激化或引发“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案(事)件和信访案件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深化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司法部提出的“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基本要求,切实做到村(社区)、乡镇(街道)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充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保障有力。指导推动在条件成熟的企事业单位、商会、行业协会等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推动有条件的商会、行业协会、商事仲裁机构等设立商事调解组织,鼓励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商事调解组织。进一步巩固规范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物业等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在知识产权、互联网、消费、旅游、金融、保险、校园安全、价格争议、养老服务等领域有效拓展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在规范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同时,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尽快实现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广泛吸收村(居)委会成员、网格员、信息员、安全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妇女代表、社区工作者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灵活采取集中授课、网络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通过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提升。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选聘调解专家,建立和扩充人民调解专家库。

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创新人民调解方式,加强沟通劝解疏导,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对调解成功的案件,以司法确认和裁决的方式,有效解决因调解反悔,致使协议无法执行等问题,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持续推动人民调解与各级综治中心“一站式”调解、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有效对接。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工作,及时推送调解工作数据,积极推进和实现数据实时汇聚共享。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86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507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81件,调解成功2851件,调解成功率99%,司法确认案件28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