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以来,天水市10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单位高度重视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主动担当作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宗旨,以解决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为突破点和着力点,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服务基层群众,11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期,我们推出【法治为民办实事 纾困解难惠民生】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助推老旧小区安全隐患治理
天水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大公共安全领域司法保护力度,针对“三无小区”存在的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监督,以“我管”促“都管”,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凝聚各方在推动“三无小区”社会治理方面的合力,改善居民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进社区治理工作不断深化。
深入摸排走访,推动专项活动走深走实。天水市两级检察院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找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与“三无”小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结合点,加强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进行线索排查,共同做好“法治为民办实事”的贯彻落实工作。走访相关行政机关,全面摸排全市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严重、消防隐患问题突出、环境卫生治理难度大的居民小区,联合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对小区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环境卫生隐患进行摸排,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整改销号。
充分利用诉前磋商,凝聚老旧小区改造共识。在办理涉老旧小区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时,根据案情需要,充分利用诉前磋商手段,与行政机关搭建交流互动、共商共议平台进行对话沟通,就是否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后果、整改方案等事项与相关职能部门凝聚共识,使检察机关单向监督变为相关方双向沟通,监督对象的被动接受变为其主动参与,实现以“我管”的“依法能动”促“都管”的“补位尽责”,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清水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清水县城区多个社区部分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已明显落后,存在线路老化、消防安全等问题,且没有配套物业服务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的同时,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清水县检察院积极同相关街道办事处、社区就有关问题开展磋商,就隐患问题达成一致整改意见,积极促进老旧小区改造。
善用公开听证,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效。针对公共安全领域涉及行政机关多、职能交叉导致监管盲区等问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进一步明晰行政监管部门的职责界限,督促引导行政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解决公共安全隐患问题。秦州区检察院针对辖区部分居民小区存在电动车“飞线充电”等消防隐患问题,由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承办检察官在听证会上对老旧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建议整改的要求等内容作了详细说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对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各自应履行的职责,法律规定以及如何做好协调配合等问题进行充分论证,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全面消除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针对老旧小区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摸排案件线索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相关行政机关均回复并整改到位,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居民生活品质的“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