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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十年·天水|法治建设】提质创优 全力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发布日期:2022-10-19 17:16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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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风雨兼程,十年春华秋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水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扣新发展理念,把握新发展阶段和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认真履职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责使命,勇毅担当作为,不断开拓创新,持续攻坚克难,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效。


为全面展现新时代十年来法治天水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奋力前行的生动实践。近期,天水市司法局推出【我们这十年·天水|法治建设】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提质创优 全力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实施2015年以来两个阶段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指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提供合法合规、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出发点,聚焦制度建设、机制完善、管理规范等关键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服务,精准规范审查范围,全面提升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质效,做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优质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真正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切实担负起法治政府建设谋划者、组织者、践行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有力地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全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为法治天水建设起到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政府系统学法用法常态化

充分发挥党委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每年将“切实提升重大决策法治化水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重点安排部署,年终加强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市、县区政府贯彻执行《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提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行稳致远,努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升。10年来,市、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800余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了180余期。同时,各县区政府每年组织1次县区长或副县区长为主讲人的法治专题讲座,讲座围绕本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实际,紧扣问题和不足,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符合实际,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效果显著,积极助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决策解民忧惠民生

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政府服务,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行政决策更科学、监管更到位、服务更优质,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政府法律服务工作中,紧盯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和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将环境保护、城市建设与管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临时救助、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公共交通、用水用气等涉及民生的法律事务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赢得群众拥护、凝聚党心民心的关键举措,坚持决策为民,先后为民生领域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580余件次,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力保障民生领域投入,使行政决策真正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积极为全市创新驱动战略、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疫情防控战略等重大战略决策提供法律服务330余件次,推动重大发展战略规范化法治化,助力经济社会在新发展阶段规范有序发展。为完善招商引资机制,推动重大项目实施落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进行合法性审查110余件次,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不当行政行为,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不断健全决策机制,依法行政体系进一步完善

及时修订完善《天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贯彻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经济社会发展事项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通过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制定系列决策制度,将行政决策融入民心、民声、民意,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所有提交市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均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审议,有效预防和降低了行政决策风险,全面提升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质效,10年来,共对全市5200余件各类重大涉法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创新制定《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天水市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科学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统一规范审查文书,紧盯责任主体、核心内容、关键环节、时限要求等重点,梳理形成“合法性审查表”“合法性审查资料清单”,用“表格”的方式规范合法性审查内容,绘制可视化流程图,用“简”“精”“实”的方式呈现合法性审查程序,进一步理顺送审、登记、审查、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逐步形成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制度机制。

强化法律智囊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关于聘任解聘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聚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咨询机制,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等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目前全市普遍建立了以内部公职律师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已有50余家市直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为全市2614个村(居)配备律师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初始阶段,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在专家论证阶段,邀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加强法律层面的审查、论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预防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争端。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认真履职尽责,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案件等进行了法律论证,法律“智囊”和参谋助手作用充分发挥,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5年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共为《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已经出台和正在制定的6部地方性法规,《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2部政府规章,以及《天水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招商引资快速增长实施方案》等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案件等提供法律论证、咨询共计514件(次),其中重大行政决策149件(次)、重大合同协议152件(次)、地方性立法及市政府规章56件(次)、行政规范性文件87件(次)、行政复议案件70件(次),有力地保证了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重心,坚持常态化跟踪问效

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实行常态化评估工作,坚持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原则,每年对已经实施2年的重大行政决策,从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的基本情况、功能作用、取得的成效、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如何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何提升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合法性、操作性、绩效性综合评估,增强了决策协调性、实效性,细化、实化了决策措施。近年来,市、县区政府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藉河生态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封山禁牧、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城乡居民临时救、公共租住住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等83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决策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决策内容进一步调整完善。

下一步,天水市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增强政府效能,最大限度消除决策风险,实现政府从全方位管理到多方位服务的转变,激发市场调节机制活力,全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阔步新征程、展现新作为、书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