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天水市司法局官方网站!

天水市2家拟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通过省司法厅登记准入专家评审

发布日期:2020-09-30 21:10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浏览次数: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9月25至26日,省司法厅公法处副处长李天鸿带领司法鉴定机构准入评审工作组一行5人,对天水市申报拟设立的“甘肃地矿生态环境修复设计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地环院所)”、“甘肃林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环境(林院所)”进行了准入登记前的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是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准入登记执业许可的必经程序,也是省、市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及司法部“双严十二条”要求的有力举措。评审组由2名省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业务负责人和3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均为“甘肃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成员。

评审严格按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评分标准,对“地环院所”申请的四类14项鉴定项目及27名拟执业鉴定人、“林院所”申请的两类14项鉴定项目及26名拟执业鉴定人进行了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评审,实地查看“地环院所”、“林院所”工作场地及实验室分布,核对必配、选配仪器设备,采取现场演示、随机提问等形式对的受评机构和人员技术条件、技术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评,对拟执业鉴定人的专业背景、科技成果、论文发表、申报材料等进行了全面仔细审查,剔除了不符合通过标准的10个鉴定项目和13名技术人员。

最后,对“甘肃地矿生态环境修复设计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甘肃林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环境”申请设立的人员、技术能力和实验室仪器设备等技术条件给予评审通过,并就通过评审的“甘肃地矿生态环境修复设计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申请的四类5项鉴定项目及21名拟执业鉴定人、“甘肃林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环境”申请的两类13项鉴定项目及19名拟执业鉴定人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