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职责规定》)落地见效,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各项任务,提升法治建设整体质效,天水市大力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印发督察方案。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工作方案精神,制定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方案》,分解任务,靠实责任,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职责规定》和《纲要》全面开展自查,认真梳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查摆问题,扎实进行整改。
二是开展实地督查。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督查组,于9月16日至22日,对各县区和7个市政府部门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察,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推动县区、部门理清工作思路,抓主抓重,深查实改。
三是狠抓任务落实。为确保自查整改任务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通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督察方案,对照任务措施分解表进一步明确、靠实责任,全面自查梳理总结五年来的工作,认真收集整理有关资料,重点查摆本部门、本单位牵头落实、承办落实任务措施的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成效和问题不足,实事求是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持续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做到完成任务可对照、问题整改可印证、工作成效可评估、后续措施可操作、问题清零有时限,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整体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