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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

发布日期:2020-09-23 18:12
信息来源: 中共天水市委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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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方案》(市依法治市办明电〔2020〕10号)(以下简称《督察方案》),中共天水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督查组,于9月16日至22日,深入各县区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7个市政府部门,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2020年天水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2020年天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确定的任务落实情况,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省委依法治省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和2019年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评通报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座谈问询、核查资料、检查案卷、随机抽查基层单位等方式,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实地开展督促检查指导。

为确保《职责规定》落地见效,全面完成《纲要》各项任务,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迎接中央和省委督察,督查组对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提出指导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是中办、国办《2020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之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此项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在天水顺利开展。二是抓主抓重。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把握工作重点,按照《督察方案》要求,以《职责规定》为“纲”,以《纲要》为“目”,以通报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对照《职责规定》明确的12方面主要职责、42项具体内容,《纲要》确定的8方面主要任务、151项具体措施,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反馈的71个问题,抓主抓重,边梳理、边自查、边整改,全面总结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客观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按期上报自查整改情况和问题清单,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收集整理五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资料。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任务要亲自督办。各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抓总、沟通协调作用,各县区党委、政府要贯彻落实《职责规定》,领导和支持依法治县(区)办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依法治市、县(区)办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