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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积极组织办理法治为民12件实事

发布日期:2020-08-26 10:33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法治调研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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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法治天水建设绩效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获得感,近日,天水市组织办理法治为民12件实事。

1.贯彻落实《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能力,解决人口老龄化现实问题,为养老服务体系的良好运转提供法治保障。

2.配合做好《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认真贯彻落实,维护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解决中小学安全隐患问题,为依法维护学校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3.制定《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过地方立法手段规范养犬行为,为依法开展养犬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4.修订实施《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解决机构改革后原有规定与行政职能不相符的问题,厘清相关部门职责,保障部门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5.贯彻落实《甘肃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 (2020版),在推进包容审慎执法、严守执法监管底线的同时,加强规范指导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行政干扰,激发市场活力。

6.建立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平台,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入手,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集中力量解决一些市场主体反映的重大问题,打造让企业和群众满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7.在全市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四个一行动”,即健全一批制度、联系一批企业、化解一批涉企申诉信访案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责问效等,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8.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检察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组织352名检察干警深入400余家大中小微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其中市院组织42名检察干警走访50余家),为企业排忧解难,答疑解惑,推动解决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与困难。建立全市涉民企问题线索台账,依法稳妥处理。建立涉企信息平台,及时发现和解决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不当执法司法问题。

9.开展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重点品种,严把农资审批入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执法,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加强农资信用监管,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健康平稳,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10.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11.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2020年底前所有市、县区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通共享,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线上统一申请、集中受理和自主查询。压缩办理时间,一般不动产登记事项自群众提交申请之日起,交易、登记、缴税全业务全流程相加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12.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县(区)、乡镇(街道)为重点,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以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基础、“12348甘肃法网”网络平台为支撑、甘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为补充的“三台融合”发展的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体系。

为确保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规范实施、有序推进,天水市分解了具体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将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内容。下一步,天水市将加强统筹推进,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跟踪督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甘肃省法治惠民工程实施办法》,着力加强常态机制建设和长效目标管理,全面抓好法治为民12件实事落地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