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天水市以提升基层法治化建设水平为目标,以继续深化法治创建工作为抓手,深入宣传动员,扎实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狠抓任务落实,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周密部署,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为确保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天水市司法局、天水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查复核工作的通知》,把创建工作作为“七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点内容,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基层民主管理、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重点,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创建任务,从4月初开始,按照宣传动员、创建实施、推荐命名三个阶段,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力争在全市创建2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确保全省14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任务实现质量数量双达标。
紧扣标准,法治创建稳步推进。在全面部署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严格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坚持“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原则,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把在民主法治建设中成绩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村作为创建重点,确保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百村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依托现有的基层党建或公共文化设施,广泛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浓厚的法治创建工作氛围。着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助推法治创建工作的开展,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栏和法律图书室。结合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扫黑除恶、安全维稳等工作,加强对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普法宣传带头人培训,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律素养,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强化指导,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坚持法治创建与依法治理相结合,紧紧围绕创建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做到创建工作规范化、检查指导经常化、监督管理精准化。扎实推行“互联网+普法”模式,依托普法微信、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宣传指导。认真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有效开展,村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发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采取包村包户、进村入户等方式,及时依法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提升法治创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