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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有效推进企业减负

发布日期:2020-06-08 21:05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法治调研督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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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高度重视企业减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强化信贷政策指导。结合全市小微企业实际,人行天水中心支行与市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天水市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

二是及时部署安排货币信贷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将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到支持民营小微企业上来,对符合授信条件的民营小微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不断加强自身风险管控能力,仔细识别和防范民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满足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扶持民营小微企业全面发展。

三是全力推动信贷服务创新。全市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民营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创新工作,建设银行天水分行推出小微企业“快贷”业务,成本低,手续简便;工商银行天水分行充分运用“银政通”“银税通”两大平台,以网贷通、小额信用贷款等产品为抓手,对市场前景较好,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小微企业,采取展期、借新还旧、调整担保措施等手段支持其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市企业贷款余额达651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重达到60.22%,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15.25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重达到38.45%;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达到16.76%,高出各项贷款增速3.89个百分点。

四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对“营改增”接茬前缺少进项税抵扣的行业、“甲供材”的建筑业、仓储物流业、公共交通运输业等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对建筑分包服务、劳务派遣服务、旅行社服务等实行差额征税,对农产品加工行业,进项税抵扣在法定税率抵扣基础上再增加两个百分点予以抵扣,对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的进项税分别按照10%和15%加计抵扣。认真做好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政策落实工作,确保将2019年以来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共降低8.77分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全年可减轻社会各界电价负担477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