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市《法治扶贫“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天水市司法局组织人员对贫困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了抽查验收。
抽查验收组深入这次开展创建的贫困村,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走访了解等,认真查看了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四民主两公开”、村“两委”干部培训、“法律明白人培养”、法治宣传教育、法治与德治共建、法律服务等档案资料,详细询问了贫困村脱贫帮扶、经济发展收入以及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实地查看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图书室、法治宣传栏、村容村貌美化等硬件建设。
这次在全市贫困村开展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市县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标准》,指导贫困村扎实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贫困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基层自治机制,规范基层事务管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了贫困村物质文明和法治文明协调发展。通过抽查验收,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将命名一批市级贫困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并从中选优推荐申报省级贫困村“民主法治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