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水市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 始终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自我纠错、满足百姓合法诉求的重要机制,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复议和应诉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一、行政复议综合纠错能力明显提高
近年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155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已审结143件,其中作出复议决定撤销27件,确认违法5件,行政机关主动纠错15件,全市复议综合纠错率为32.9%。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新突破
全市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体系。近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36件,出庭率为66.2%。树立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的良好形象。
三、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多元化
近年来,市本级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除采取书面审理以外,还分别召开调解会6次,听证会2次,实地调查勘验15次,公开调解听证率达17.31%。通过召开调解、听证会、实地勘验、调查走访等多种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为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奠定了基础,把好案件质量关,降低败诉风险。
四、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结的案件中,通过和解以终止方式结案的有32件,调解1件,调解(和解)率达23.1%。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渠道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五、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简化行政复议工作环节,实行一次性告知,启用了天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缩短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