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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政府发出今年首份《行政复议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9-05-07 11:54
信息来源: 行政复议应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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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向某区政府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这是市政府2019年发出的首份《行政复议意见书》。

申请人胡某某对被申请人某区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为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理,市政府作出了确认违法的决定。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对法律规定理解偏差、未按法律规定时限答复、工作流程滞后等问题,向被申请人发出了《行政复议意见书》,要求其针对问题,尽快加以研究改进,及时将改进和完善情况反馈。

下一步,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复议案件的审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实现定纷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