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天水市司法局官方网站!

强化履职评议 落实普法责任——《天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办法》印发

发布日期:2022-06-13 16:54
信息来源: 天水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国家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提升法治天水建设水平,近日,天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天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办法》(以下简称《评议办法》),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

《评议办法》规定,评议对象是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具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组织以及司法机关等。评议工作坚持标准客观、公开公正、效果导向的原则,评议内容包括组织领导保障、系统内部普法、面向社会普法、创新普法方式四个方面,评议方式采取自查自评、实地考评、社会评议、综合评议、公布结果五个步骤环节。评议对象对照《天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估,形成年度普法工作自评报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议组,采取座谈了解、实地察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评议单位普法工作进行实地考评。评议结果将纳入年度法治建设、平安天水建设综合考核,同时作为普法工作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

《评议办法》的出台,旨在压实国家机关的普法责任,切实发挥考核评价机制在促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全面履行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的职责,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努力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