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进一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转发《甘肃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天水市司法局印发《全市2022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就做好全市2022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工作方案》提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建立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为目标,全面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到2022年底,全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机制健全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实现2491个行政村有4982名“法律明白人”,10个社区有30名“法律明白人”,7个工业园区有14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工作方案》要求,“法律明白人”应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修养,有一定文化程度和法律知识,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引领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明白人”优先从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妇联执委、儿童主任、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中共党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致富能手、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民中遴选。
《工作方案》提出,“法律明白人”培养分三个步骤组织实施。一是推荐初选(2022年3月1日—3月31日)。由县区司法局牵头,按照村(居)民自荐或者村(社区)“两委”推荐,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确定2-3名“法律明白人”为初选对象。初选对象在所在的村(社区)进行10天的公示后,填写天水市“法律明白人”推荐审批表,经乡镇(街道)司法所初审核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同意后,报县区司法局审定备案。二是学习培训(2022年4月1日—10月31日)。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学习和实践观摩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由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结合学法用法示范户、文明守法示范户、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工作,对“法律明白人”开展集中培训(轮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或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活动;年内每人完成不少于8课时的学习辅导培训。网络学习依托甘肃省“法律明白人”网校,组织“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完成“法律明白人”任前课程学习和考试,熟悉掌握相关理论政策和法律知识。实践观摩通过组织“法律明白人”现场观摩人民调解、法院庭审、村民议事,参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等活动,增强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档立卡(2022年11月1日—12月31日)。“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正式确定为“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和徽章(证书和徽章按司法部统一规定样式制作),并报同级宣传、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和市司法局备案。
《工作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法律明白人”培养纳入全市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作为加强基层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精准普法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法律明白人”培养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督促指导,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落实,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为“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实践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要健全工作机制,会同宣传、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健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农家书屋等阵地,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为“法律明白人”学习法律知识、履行工作职责提供法律服务。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总结培育“法律明白人”的成功经验、特色亮点,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工作动态、成效和“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